第144节
个母夜叉,我也喜欢。可不敢休了,若是休了,明儿就得叫人抢了去。我便是哭倒长城也没用了。”
锦鱼不由笑起来,又蹬了蹬脚:“我都是母夜叉了,谁还会来抢我!”
江凌笑道:“谁知道呢。”
声音听着,却有些莫名的意味深长。
锦鱼不及细思,就听他又道:“依我看既在国色天香园,不如便叫姑娘们斗斗花草吧。既能考察出姑娘们的学识,又能看出姑娘们的品性,又自然不露痕迹。”
锦鱼一个翻身爬起,鼓掌懊恼道:“这样的法子,我如何没想到!”
时下女子,不但有斗花斗草的,还有斗樱桃果子的。
不过前朝斗花儿,倒有个说法,叫作“只斗时新不斗花”,
因此这比的不是谁的花儿美,而是谁的花儿新奇出众。
今朝尚节俭,这风气倒不盛。
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风气仍是爱花的。有钱人家不惜重金购买名花奇卉,普通人家也要屋里养上几盆,院里种上几株。
若真在国色天香园斗花儿,只怕还得下些工夫,别叫奢靡太过,省得大灾刚过,她这里就带头奢靡,却是有违初衷了。
不过有了大方向,已经是把问题解决了一半。
她想了想,又问:“那钟兄如何能见到这些姑娘们呢?”
总不能由她来转述吧。
江凌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额角:“若只是他一人,自然让人觉得奇怪。你可还记得宏福寺的插花大会?”
锦鱼被戳得有些痛,不由捂了额角,不满地呜呜了两声。
怎么江凌越来越聪明,她却好像越来越笨了呢?
把这个大会搞成个慈善大会,由各位金主来捐钱。钟哲是个大金主,邀他来,再合适不过了。
只需要想个名目就好。
她蹙着眉,想了片刻,道:“这次大灾之后,有不少孩子成了孤儿。之前绿柳庄送来的单子里就有几个。不如咱们就以这斗花为名,捐得了银子,送给慈幼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