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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这是命运!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主人!”

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

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出现了………

蒙德(4)【倒v开始】

大概一百年前……

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魔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

她挺着鼓鼓的肚子,往森林里头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奶草草地, 从容地扎进去,大嚼特嚼。

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奶草根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色晶石。

但这对口感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下一只崽子, 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我从出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

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长得很像的生物。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进行。

除了吃睡就是交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

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

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下场。

相比之下,人类很有趣。

我在山下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子,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

我没有人类的喉舌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口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精神与人类这种智慧生物进行沟通。

和人类幼崽的交流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

小杰是个好学的孩子。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

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热情。

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物接触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

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种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

他在我的帮助下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子,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

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欢,读了一遍又一遍,内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具体阐述。)

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插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

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

讲的是被流放到边境的不受宠的王子,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马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

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子最忠诚的伙伴———白马骑士坐下的那匹白马。

纵然我不是白马,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

故事中王子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马陪伴他走向了终点,白马见证了王子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子出生入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

我被白马的精神深深打动。

小杰渴望成为王子那样伟大的骑士,尽管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

而我想成为白马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

我岑寂的胸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小杰长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子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道那只会给我带来一种悲剧的结局。

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流下了这辈子第一滴眼泪。

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

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不会拿着铁棍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

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情。

但从我第一位骑士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

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

我宽慰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

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魔兽追赶,被傻:逼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

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魔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出我这样的存在的。

我还是经常去接触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坚定自己理想道路。

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

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

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

一切都是命运。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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