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曲已婚/tr/mob/abo
,后穴更是湿得一塌糊涂,淫水湿透了整个床单,出水量大得有些夸张。
高潮后的小穴格外紧致,肉壁一动一动的收缩,让alpha的每次抽插都愈发困难。奥尔菲斯咬上弗雷德里克后颈的性腺,把自己的信息素注射到那人血液里,彻底驱散了其他人的气味,加深了标记。
被永久标记的oga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与安全感。激素作祟,这一刻他差一点就要爱上眼前这个歹毒的男人。情迷意乱的弗雷德去吻那人的嘴,一个痴情的法式热吻让奥尔菲斯都忍不住动了心,他搂住oga纤细的腰,把这个吻无限延长,仿佛真是恩爱的夫妻一般。
过了不知多久,他们才恋恋不舍的分开。奥尔菲斯擦去那人嘴唇边的银丝,凝视着那张出色的脸。半晌,他说道:
“我改变主意了,弗雷德。我需要一个继承人。所以在你生下我的孩子之前,我不会让任何人碰你了。”
“嗯?…好…”oga对此感到诧异,但这总归是件好事。至少他不用再侍奉那些恶心的权贵,只需要服侍好奥尔菲斯一个人就行了。就像一个妻子该做的那样。
alpha把他按在怀里,贪婪着嗅着他发间的馨香。“其实从一开始我接近你的目的就不单纯。克雷伯格,我想操你,从那时候就想。”
“你真是个禽兽。”作曲家指责他。当他们还是青梅竹马时毛都还没长齐,奥尔菲斯竟然就对他有这种欲望。他不禁感叹那人的早熟。
“我爱你,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给你。但是当我真的失去了一切时,你却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像是条丧家犬一样被你抛弃了。”男爵平静的叙述这一切,眼神里却透露着悲凄。弗雷德不愿去看,于是闭上眼睛。他们都已经遍体鳞伤,回忆只能带来更多的伤痛。
“于是我恨你。多年以来你都是我活下来的动力,我要想你复仇,我想毁了你,因为只有这样你才配得上肮脏的我,你曾是多么高洁的人,又怎么会留在我身边…”
“于是你就杜撰了那本,彻底毁了我的清誉。”他闭着眼睛,却是眉头紧皱的表情。他早就知道,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奥尔菲斯。如果没有他,他或许会度过平庸又衣食无忧的一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做着最下等的工作每日以色事人。
“不管怎么说,我的目的达到了。”他笑了,是狂妄的大笑。作曲家恼怒地呵斥他闭嘴,却只换来那人无情的顶撞。
“我可是还没发泄出来呢,作曲家先生。好好尽你德罗斯夫人的职责吧。事已至此,所有的爱恨都难以形容我对你的感情,即便是我也难以找到词语来形容——所以不妨把探讨这些的精力用在行动上,如何?”
弗雷德里克沉默地闭紧双眼,奥尔菲斯全当他是在同意。oga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点向他打开,生殖腔只打开了不过一个小口,那人就迫不及待地顶弄着,把那隐秘的器官撬开。不过一会,弗雷德就被彻底占有了。性器进得太深,他难以置信地抚摸着被撑起的小腹,无法接受如此深的地方正在被侵犯。那是独属于他的alpha的享受,只有永久标记的人才能让oga敞开心扉,露出内里最柔软的花蕊。
奥尔菲斯去吻他的嘴,他并没有拒绝,只是顺从地迎合。宫交带给oga的感觉并不算太好,得益于天赋异禀的身体素质,他不过一会就接受了这粗鲁的发泄,从痛感中品味出了奇异的快感。或许正如那群人所说,他就是一个适合发泄性欲的玩具,再粗鲁的性爱都能让他爽到。
如果从所有睡过他的alpha中比较,奥尔菲斯绝对是最顶尖的一个,无论是技术还是耐力,他都优秀得无可挑剔。于他做爱是格外让人上瘾的体验,持续得高潮让人这辈子都忘不掉。除此之外还要归功于两人极佳的身体相性和信息素的高度匹配,或许他们命中注定在一起。
想到这里,弗雷德里克自嘲的笑了。两个旗鼓相当的烂人,怎么不算门当户对呢?
那天夜里他们做了很多次。难得做到最后弗雷德里克还是清醒的,毕竟每次他要昏死过去时奥尔菲斯都会把他操醒。顺应奥尔菲斯的要求,被灌了一肚子精液的oga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清洗,而是带上了那人为他准备的肛塞。不长也不短,这个冰冷的器物上拴着一条细细的短链,上面还缀着珍珠。十分不巧,作曲家先生很讨厌珍珠这种敷衍廉价的饰品,他的丈夫是有意在引起他的反感。
“真是恶趣味啊,男爵先生。”弗雷德嫌弃地锁着眉头,只觉得下身有些若有若无的瘙痒,给人带来浅浅的空虚感。
“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允许摘下,明白吗?”奥尔菲斯轻吻过他的眼角,表面上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丈夫,所说的却是下流的话。“好了,我们该下去吃饭了——这个时间吃饭恐怕只能称得上是夜宵了吧。”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他几乎不分昼夜地被侵犯着,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奥尔菲斯把他横抱起来,他是那么瘦,身材高大体重却轻得不行,他甚至怀疑起对方会不会因为体脂率过低而不能怀孕。
至少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作曲家不用再度过饥饿又毫无尊严的日子了。肛塞带给他的不适与惨无人道的轮奸相比简直算得上怜悯,可怜的弗雷德里克终于能从窒息的生活中暂时逃脱,度过一段稍微正常的日子了。
弗雷德里克觉得自己最近有点不对劲。
首先是体力上明显变差。他最近总是睡到中午才醒,狩猎时也没什么精神,有几次甚至险些被猎物偷袭,好在最后凭借过人的身手化险为夷。其次就是莫名的心烦意乱,感觉浑身燥热,也没办法专心。在压抑了两天后他逐渐有了头绪,似乎夹腿能缓解一些身体的不适,他察觉自己可能是病了,却不知病理。
作为一只离群索居的龙,弗雷德里克从小便自力更生。比起那些素昧谋面的同族,他的生活方式更像人类。他平时会接一些委托,帮助人类猎杀猛兽以赚取金币,这种职业被称为赏金猎人。凭借着龙族强大的身体素质,他总是能赚得盆满钵满,吃住再也不愁。久而久之,他的名声也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找他交易,甚至给了他起个名字叫“猎龙者”。
猎龙者的小日子是相当滋润。喜欢亮晶晶的财宝是龙刻在骨子里的天性,赚到的钱花不完,他于是全换成金银珠宝带在身上,一副暴发户的样子。他现在换算成人类的年龄才9岁,心思比较单纯,因为没人教他,常识方面更是完全都不懂。活了这么多年都没生过病,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能每天郁郁寡欢地躲在被子里,难受得睡都睡不着。
这天他照常去楼下的餐馆吃饭,餐馆老板娘养的狗却一直围着他转圈,还贴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他已经在这里住了数年,与老板娘一家也比较熟悉,狗跟本不可能对他感到陌生。正在他感到诧异时,这条黑色的大狗却直接扑在了他的身上,险些把毫无防备的龙扑倒。
“哈维,快回来!不可以对克雷伯格先生这样!”老板娘把狗叫了回来,随即对弗雷德里克道歉:“不好意思,它发情了,攻击性比较强,没伤到你吧?”
“没事。”他摇摇头,问道:“什么是发情?”
耿直的疑问让老板娘一时哑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是动物交配前的征兆,这时期的动物会格外的烦躁,只有完成了繁殖后代的目的后才能安宁下来。
“原来如此。”想到自己这几天的生理不适,他终于有了答案。怪不得哈维一直围着他转圈,原来是因为自己也发情了,它是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长这么大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弗雷德里克不知道发情期只是一段时间比较难熬,忍一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