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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鸭子像朵花

 

一直觉得我是在鸭群的陪伴中长大的,童年中可以没有猫和狗,而鸭子始终是回忆里挥之不去的一道风景,像朵安详沉静的白云睡在心头。曾几何时我心无忧虑地睡在云端,忽忽悠悠就离开了它们,在钢筋腹地摸爬滚打,追求所谓的生活。如果有来生,我多想做一只鸭子啊,真正天为庐地当床大河做浴缸,将这辈子的生活删繁就简只剩吃喝玩乐,还能弥补一下由于今生不会游泳不曾享受过畅游江河的遗憾。已经记不清从几岁开始,一群小鸭子闯进了我的生活,从此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一起分享美好的时光。应该是早春时节,野地里的二月兰开得如火如荼,放学的路上我采了一大把插在灌满清水的墨水瓶里。就是在这时,我听见了嘤嘤的叫声,循声而至,炕稍多了一只大纸箱,声音来自那里。于是我迫不及待打开箱子,映入眼帘的是五六只可爱的小鸭子,它们相拥着靠在纸箱一角。金灿灿的绒毛汆在一起,像个毛茸茸的黄色圆球,漆黑圆润的小眼睛仿佛嵌进绒毛的黑珍珠。妈妈喂它们用热水泡过的小米,出壳没几天的小鸭子走路还不是很稳当,在光溜溜的塑料布上直打滑,笨拙的嘴巴轻触小米,小米堆在它的触动下逐渐摊开,它终于知道张开嘴巴将食物铲进去了。一旦懂得了吃,便不想再停下来,很多时候刚从箱子里放出来,就开始狼吞虎咽,常常噎得它们伸直脖子,眼珠艰难地转动。我一边会心地笑,一边抓起它,将它的嘴巴强行压进水槽里。被迫喝了几口,它就忍不住了,甩起嘴巴来,脖子挣扎着往后退,原来是我没注意将它们的鼻子放在水中,无法呼吸了。鸭子最丑的时候是成年前换毛那段时期,原来细小轻浮的茸毛差不多掉光,身体很多地方露出红色的肉,翅膀和尾巴处开始钻出一些簇新洁白的短小羽毛。好比收割以后的麦田裸露着胡子似的麦茬,而玉米刚有手指高,还不能让大地绿意婆娑。我仿佛在鸭子身上看到自己生命成长过程中的尴尬,少年时不知道掩饰也没有任何技巧掩饰自身的所谓短处,即使在别人眼里臭名昭著,却无比真实。长大后,谁还能为所欲为,表现真我,怪不得出格的行为被称为个性。鸭子当然不管这些,它们依旧生活得衣食无忧,每天到河里洗澡,如果运气好还能开荤——吃到鱼虾或者田螺河蚌。那时候我坐在河边看它们戏水觅食,常常一坐就是半日。天空蓝得空灵,蓝得无垠,宛如一湖碧水,让我无端想哭。河柳不像垂柳华而不实,即使没有婀娜身姿,繁茂葳蕤依旧势不可挡,大片浓荫绵延不绝,走在林荫路上,抬头仰望星星点点的阳光恍如走进时光隧道。偶尔一阵风将模糊的人语刮进耳中,呢喃如燕语,不清晰的动听。白云的倒影与雪白的鸭群重合在一处,犹如碧水之上正在盛开硕大的花朵,速度之快,花形之多令人目不暇接。一旦它们静下来在草地上睡觉,会将脖子折过来,嘴巴插进羽毛中,眼睛闭着一动不动,仿佛一朵白云在草地降落。如果足够安静的话,你会听见它们集体的呼吸声,传说那是白云飘动的声音。家里总共养过多少只鸭子我没计算过,每年大概总在七八只左右吧。一般情况,男少女多,公鸭总是不受欢迎的,有一两只就够了,剩下的全是母鸭。如果不是为了卖成鸭蛋(标准的说法应该是受精卵),母亲是不会买公鸭的,它们除了发泄性欲出卖精子之外别无它用。通常来说是这个道理,但有一只公鸭我这辈子肯定不会忘记,像初恋初吻初夜让我难忘。一个鸭子让我如此重视原因很简单,它像曾经读过的一部好作品让我感动,心灵为之颤栗。整个生命历程不过半年时间,从桃花开到桃子成熟是它短暂的一生。那一年鸭子小时被老鼠拉走了两只,因此只剩下五只鸭子,其中只有一只公鸭。我们叫它勇敢吧,当时它死后我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勇敢很小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非凡气宇,知道自己是鸭群中唯一的男子汉,处处保护着另外四位女生。那时村里的家禽都在当街放养,食盆子放在门口,所以一盆食物光了,多半是有其他家的鸡鸭鹅甚至马驹牛犊帮忙吃的。不过那一年我家的鸭食除了麻雀能趁机偷吃一些外,其他家的鸡鸭鹅是不敢来的,绝对不敢来。因为我家有勇敢在,如果有其他家的鸡鸭鹅靠近食盆,勇敢一定加急赶来,像蹬了烽火轮一样呼呼生风,与勇敢较量过的家伙看到后一定抱头鼠窜。有些还没尝试过勇敢厉害的,比如昂首挺胸的一只大公鸡,他不光喜欢吃我家的鸭食,有时竟然将正在吃食的母鸭啄跑。

我向上帝和毛主席保证,以下所讲是我亲眼所见。当时两只大公鸡霸占了我家的食盆,一边吃一边响亮地叫着,好像做贼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勇敢从附近的树林冲了出来,距离公鸡还很远时,便卯足劲头做好攻击姿势,脖子向前伸直,脑袋低垂,嘴巴翘起,犹如离弦之箭直奔大公鸡的身体。两个盗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已被勇敢撞得差点儿翻倒在地,等他们看清勇敢时,也来了劲头。身上的毛几乎全竖了起来,抖动着身体,围绕着勇敢转圈,寻找进攻机会。勇敢没有他们海拔高,他的脖子不能往高抬,只能跳跃着攻击他们的翅膀和尾巴。仿佛一个骁勇善战的将军,勇敢总是出奇不意,一会儿功夫,大公鸡斑斓的羽毛已经落到地上好几根了,傲慢的脖子也垂了下去,但还没有认输的意思。勇敢再次作势进攻时,两只鸡拔腿就跑,也不分方向,而勇敢穷追不舍,看样子一定是要将他们赶回老家。黄土道上尘土飞扬,两只大公鸡慌不择路,见缝就钻,其中一只钻进麦秸垛,另外一只飞上了猪圈。我觉得该结束了,于是叫回了勇敢。勇敢是我看着长大的,他真的讨人喜欢,连我母亲也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到地里干活时总不忘掐些野菜慰劳它,四只母鸭沾了勇敢的光。一般的家禽是不愿意与人接近的,不具有宠物功能,可勇敢能够做到,只限于我。可能是小时候就放在手里习惯的缘故,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勇敢聪明,通晓人性(或者我通晓鸭性)。周末带它们去河边玩耍时,勇敢经常撒娇,走到一半时它会停下来趴在地上不走,第一次我并不明白怎么回事,以为他发现了什么东西不想走了,可是周围一切正常,没有蛇或者蚂蚱的踪迹。后来我才明白,它是懒得走,想让我抱着它,只要我不是心情特别坏,它总能如愿。那时我五年级,暑假时穿得非常随便,印着小虎队图案的短裤、蓝道背心,旧凉鞋剪成的趿拉板,怀里抱上一只鸭子在别人看来异常滑稽,好像我是村里第一个这样拿鸭子的人(正常情况捉鸭子是攥鸭脖的,好比捉鸡掐翅膀,捉兔揪耳朵)。勇敢却很受用,有时在草地上我给它捉蚂蚱吃,吃饱之后它便跟我套近乎,大摇大摆走到我跟前,卧在我身旁,我抚摸它光滑散发着光泽的羽毛,触感就像摩挲一缎上好的丝绸。每当这时他会伸长脖子,嘴巴在我背心上啄来啄去,表示亲密。在一个闷热的午后,勇敢被“毛驴子”给打伤了。我不知道他是用树枝还是石头弄伤了勇敢,伤口很深,致命的是在脑袋上,血流得不多,还是洇透了头部的羽毛。他说我家鸭子跑到他家鱼池吃鱼了,怎么可能呢,他们家鱼池里都是筷子长的鲤鱼和鲢鱼,就是放到鸭子嘴边,它们也吃不下。当我看到受伤的勇敢无精打采卧在地上时,马上泪如雨下,直觉告诉我它会离开我。我蹲下来,只管哭,低低地哭泣,全然不管身边的父母还有唾沫横飞极力推卸责任的“毛驴子”勇敢的眼睛此刻也湿润了,透着万般哀怜与无助,我抱着它坐在门口直到它闭上眼睛。它的眼睛是一点点儿合上的,不知是因为无力还是留恋世间,舍不得离开我。我解开缠在它伤口上的手绢,那条手绢是我买不到护腕,系在手腕上找心理平衡的。解下来的手绢被我在勇敢脖子上扎了一个蝴蝶结,然后抱着它走向“毛驴子”家。倔强的确是天生的,任凭父母怎么劝阻也无济于事。我阴沉的脸像雷雨来临前的天空一点点儿逼近“毛驴子”家,他露出满脸的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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