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牛(露天真空摇R发s抱T撞C产R当娘做母牛)
休书一封,送她回娘家去,以她刻板受礼的性子,定会为守亡父颜面忍气吞声,成为淫奴双儿一样的淫器。
其实父亡不去,我根本休不了妻,况且休妻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好处,我需要一个明面上的妻子,没有人比刻板的蔡氏更合适。
但是淫奴连字都不识,想必也没人会教他这些,毕竟他是能被一纸契书随意买卖的奴婢,哪会懂得这么多。所以,他安分了不少,吃饭时都刻意坐的离蔡氏远远的。
被揪住了把柄,玩起来可就舒服多了。这小贱奴简直是天生的淫器,被抽插肏弄到阴唇红肿,第二天就能基本愈合恢复。淫药用在他的身上效果也尤为显着,随便揉揉他的奶子就大起来,甚至还会喷乳,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还是个白虎,身下一点杂毛都没有,只要在肏弄他的时候叫一声蔡氏,他的淫穴里就会润湿流水。
淫奴被肏的时候从来没什么表情,享受,痛苦,什么都没有,他面无表情说着那些我教给他的话,只有实在痛极了才会惨叫一声。
哦,倒是有一次,我和朋友一起肏弄他时,他淫穴里刚被涂了蔡氏的药,不肯配合,死死夹着大腿把女穴守住。身后一根肉棒已经进了后穴,我从前面抓住他的两个大奶子,轻蔑的朝他笑着:
“你不知道蔡氏有多喜欢我,我把她压在身下狠狠肏弄,她给我舔鸡巴,还说要给我生个儿子,要是生不出来,就一直怀孕,直到生出来为止。可惜,她的身体已经坏掉了,不然也轮不到你来给我生。”
他红着眼,像是想把我生吞活剥,可他的手脚都被几个大汉束住,根本动弹不得,最后他的两个卵蛋被我狠狠踢了一脚,两个男人掰开他的腿,露出红肿的女穴。
我掏出身下的东西,把肉棒捅进已经被男人们肏松的淫穴,把白浊射在里面,拍拍他仍旧微凸的肚子。不愿意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张开大腿,用小穴吞食我的精液,然后大着肚子不停怀孕,直到生出陈家的儿子。
哈喽哈喽米娜桑,又是我——擅长虐男主……哦不,擅长写甜文的朝歌子酱,今天的嘉宾是蔡蔡子的邻居张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张女士心里都藏着什么秘密吧。
我们家子女多,我上头有三个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为了能让两个弟弟娶上媳妇,十五岁那年,我被爹娘嫁到万山镇,配给个一身毛病的瘸子为妻。
虽然旁人总说我命苦,但我不这么觉得,我那短命的相公虽然身体不好,但确实是个顶好的好人。
他生怕自己哪天出了什么意外,我嫁过来第二天就将手里全部的钱都交到我的手上,说话永远温声细语,也不像我和我叔叔伯伯们一样,讲究“男子远庖厨”的那一套说辞,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做饭,他的梦想是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厨师,然后给我们修一套不漏水的房子。
他确实也这么干了,他去县城当了酒楼的厨子,还把我也接到了那里,我从被可怜的悲惨女人,变成了令人羡慕的幸福女人。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一直都是被相公这样宠爱着的,并不是突然变成幸福女人。
然而好景不长,相公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临终之前,他为我攒下了一笔足够令我后半生无忧的存款。他将我们的新家盖在南方来的带着个女儿的夫子旁边,叮嘱我要和夫子一家打好关系,以免村里那些流氓来欺负我。
蔡夫子的女儿十分沉静巧丽,和相公当初设想的我们的女儿很像,乖巧聪慧,还侠义心肠,尤看不惯恃强凌弱之辈。
总之,我非常喜欢蔡夫子的小女儿,她也总爱来我家里串门,给我读书上的故事,陪我一起绣针弄线。不是我吹嘘,我们阿意从小就长得白净漂亮,若不是她爹走得急,说什么也得给她说门好亲事。
村里有传言说我与蔡夫子勾勾搭搭,阿意听了不以为然,她深知夫子对夫人的相思之情,也明晰我对相公的留恋之意,看见对鳏夫寡妇,便想着能样一块儿凑,这看似有理,实则却不尽然。
提起阿意的那个混蛋相公,我就一肚子的火。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早在阿意没嫁过去时,那混小子不知从哪儿听来万山镇有个风韵犹存的寡妇,直愣愣找到我家里来,仗着一张吸引小姑娘的俊脸,口出狂言,要与我共度春宵。
我自然是不允,冷着脸将他关在门外,然而他扬言威胁要将我二人之事宣之于众,试图以此撬开紧锁的房门。
我认得他,他曾在万山镇学堂里读书,是蔡夫子的学生。
我只是一届乡野村妇,大道理不懂,却知道他们读书人最重名声,若我这中年寡妇与俊俏书生的事情传出去,更丢人的自然不会是我,于是我任他去叫,我还生怕他不叫大声点,好让全村人都知道他这所谓读书人是个什么下等货色。
他只当我欲绝还迎,还苦口婆心劝我不要顾旁人看法,虽然我年长不少,但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反而比那些年轻姑娘更有滋味。
我不知道他这话和多少人说过,但是也有不少人来我这里试探打量,不是寡妇就一定会寂寞难忍饥渴难耐,难道寡妇在他们心里就是这样定性的形象吗。
我不知道别人,但我只是想安安稳稳守着相公留下的房子,却有不少男人要来打它的主意。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比相公更好更健壮的男人,能够一起生活很久,但是每天对面着面目可憎的人,长久的生活也只会变成漫长的折磨。
媒婆也来找我谈过,说是要我看开些,人死不能复生,凡事要往前看,不能止步不前。可我不愿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成婚那日,相公掀开我的盖头,红着脸叫我“娘子”时的场景。
他是个瘸子,却是年少时为救人掉进山崖摔断了腿,九死一生好不容易从鬼门关赶回来,听见被他救下的那个同伴向人戏笑着他是个脑子傻的。从那之后他就想,往后再也不要对不相干的人好,要把爱意都留给值得的人。
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红烛帐中,我头次见这个父母为我定好亲事的男人,他的眉眼温润,脸颊微红。我一眼就认定他是个好人,我不要泼天的富贵,只想和他相依相守,共同度过余生。
我也有想过,如果相公娶得是别的姑娘,依照他的性子,会不会也对她那样好。但那没什么意义,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遇见的人就已经是我了。
夫子临终将阿意托付给了陈生,连个婚礼都没办,等到阿意回门那天,我才知道这么一回事。
然而婚约已定,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我原本想着,也许有了夫子女儿做妻,那混小子应当能收敛一点,或许浪子回头也未可知。
阿意受了委屈也都吞在肚子里,直到婚后第五年她突然带着女儿归家,告诉我旧宅被陈生租给李夫子,她无家可归,问我能否暂住在我家中。我自然是应允,然而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历经此番我才知道,浪子回头之所以金银不换,便是因为那万中之一的微小几率,与其相信一个坏人会因为自己悔改,拿着幸福去赌,不如当初就当断则断,还能少吃些苦头。
阿意说要和离,我一百个支持,也为我当初未能及时去陈家将混事告知阿意而愧疚不已。原本是想,莫要脏了小姑娘的耳朵,才把这事独自压在心里,谁也没说,可谁成想夫子明理,竟也看错了人,将阿意嫁给了那种货色。
谁又能想到,一个英俊文雅的书生,知书达理讨人喜欢,背地里却是那种混蛋,怪只怪知人知面不知心,画皮画骨难画骨。事到如今,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及时止损,赶紧断了的好。
哈喽哈喽,今天没有嘉宾,只有我一个,哎——别急着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