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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坏叔叔欺负妈妈怎么办

 

锦玥拉了拉我的手,想要安慰我。我直接翻身骑在了锦玥的身上。“一高,你干嘛,卿卿在呢。”瞿锦玥拍打着我的后背,她是想成为我的女人,但是绝对不是在我愤怒不理智的时候,更何况卿卿在。是啊,一个正常的女人就该是锦玥这种反应,瞿锦渝怎么可以这么没底线。“卿卿,叔叔和妈妈有这样吗?”我摆好姿势问道。卿卿点点头:“有。”我:“……”瞿锦玥:“……”我热烈的马,我又答对了。瞿锦渝你怎么可以这么没有底线!我都要气得原地爆炸了。要吐血了。“不对,这个时候你应该给我爸一巴掌才对。”瞿锦玥愣了愣:“?”然后轻轻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这样吗?”卿卿摇摇头,然后使劲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扇得我是头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我忍不住哭了出来。瞿锦渝,你还是有底线的对吗?“爸爸,我把你打疼了吗?对不起~”我流着眼睛,笑了笑道:“没关系,打得好,打得好。”瞿锦玥也是呵呵一笑,“你爹巴不得你多打他几下呢,往死里打那种。”彭卿卿哪里懂这么多,她倒是有些迷糊了,哪有人喜欢挨打的。我心里虽然舒坦了一点,但是那只能代表瞿锦渝拒绝了一次而已。毕竟家里这么多地方,他们都有活动过……“卿卿,你看一下,请你吃糖的是不是这个叔叔呀?”我把那天晚上陈飞被警察带走偷拍的照片翻了出来,让女儿指认。彭卿卿点了点头,“爸爸就是这个叔叔。”果然,瞿锦渝有把陈飞这个狗杂碎带回来。我把锦玥从床上拉了起来,让她环抱着我,坐在我的大腿上。“卿卿,妈妈有这样坐在叔叔大腿上吗?”卿卿再次点了点头,“有啊,有啊,他们还亲亲呢。”我:“……”我热烈的马,当着我女儿的面打kiss。我有些暴力的抓住锦玥的脖子,往我嘴这里靠了靠,两个人亲吻在一起。瞿锦玥睁大了眼睛,有些没反应过来。锦玥脸颊通红,她反客为主,竟然想拉丝。我本来是拒绝的,可是我想知道瞿锦渝有没有这样,我主动回应着锦玥。良久唇分。锦玥有些气喘吁吁,有人说接吻可以减肥呢,起初她是不信的。据战斗民族的报道,战斗民族圣彼得堡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测试发现,接吻可以稳定心血管活动、防止高血压、降低胆固醇,而且每天只要接吻3次,每次20秒,持之以恒就可以起到减肥的功效。从生理的角度来说,热吻中男性心跳可提高到每分钟110次,女性心跳可提高到每分钟108次,进而使血液循环加快。接吻还会调动体内的多巴胺,随着接吻次数的增多,多巴胺的分泌也会随之而增长,也会导致体表温度升高,能够很好的改善机体的代谢能力。而且在接吻时身体会有30块的肌肉,积极配合着人接吻的动作,每次接吻会至少消耗12千卡的能量,接吻时人的脉搏也会大幅度提高,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不仅能够促进身体的代谢能力,还能帮助身体减肥。瞿锦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现在她终于相信绝对是可以减肥的。当然如果吻到最后,发展成了肢体打架,消耗的热量会更大。虽然瞿锦玥想尝试打架是不是真的能减肥,但彭一高不愿意呀。“卿卿,妈妈和叔叔有这么亲亲吗?”我继续诱导着。彭卿卿摇摇头,“他们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叔叔有像爸爸一样压住妈妈的脖子,想继续亲亲,妈妈却推开了他。”说完彭卿卿还模仿了一下瞿锦渝当时的动作。扭动腰肢,伸手轻轻的拍打了一下。艹,这那是打嘛,这分明是在撒娇,是在调情!我拿着偷拍的照片继续给卿卿讲道:“卿卿你看一下这个叔叔,你看到他旁边的人是谁了吗?”卿卿认真看了下照片,秒答道:“是警察叔叔。”

我点点头,“卿卿知道警察叔叔是干嘛的吗?”“警察叔叔是抓坏人的。”“对,警察叔叔就是抓坏人的,这个叔叔可不是好人,他就会欺负妈妈。”“叔叔把妈妈压在身下,是在欺负妈妈吗?”卿卿疑惑的问道。“是呀,你妈妈都‘痛苦’得叫出了声。”“彭一高,不准对小孩子开车。”瞿锦玥有些无语道。“那刚才你也是在欺负瞿锦玥吗?”“不是呀,我是示范给你看,这样做是不对的哟,你在学校也不许这样子被男孩子欺负了,你知道吗?”“如果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告诉爸爸。”彭卿卿点点头,似懂非懂的样子。“那要是下次,你再遇到妈妈被这个坏叔叔欺负怎么办?”我忍不住问道。彭卿卿想了想,“我打他,保护妈妈。”我欣慰的点了点头,“卿卿你的想法是好的,可是你和妈妈加起来都打不过叔叔的。”“卿卿,我们客厅不是有座机吗,你到时候偷偷告诉爸爸一声,让爸爸来对付他。”“哦哦,好,我能记住爸爸的电话号码呢135~”看着女儿天真无邪的样子,我突然鼻子一酸,有一些委屈,锦玥说得对,我怎么能乱教女儿呢。之所以委屈,不是觉得瞿锦渝怎么样,瞿锦渝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刷新我对的她的底线而已,习惯了就好,我也对她没有任何想法了。弘一法师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当你疯狂的去迷恋一个人,一次一次挑战自己的底线,也想过放弃,却发现真心做不到的时候,这个人便是你此生的劫。以前我觉得瞿锦渝就是我的劫,可是现在我觉得这个女人,真的是无可救药了。我委屈的不是她,而是女儿。我竟然为了得知真相,套路自己三岁多的女儿,她哪里懂这些呀。我曾经引以为傲的爱人,背叛了我。我曾经以为拥有了她,就拥有了全世界。我曾经以为只要我对她足够好,她就永远属于我。可现在看来,这是多么的幼稚啊。我现在才明白一个道理!女人只喜欢强者,不喜欢废物!女人天生崇拜强者,女人都是慕强的,特别是瞿锦渝这样的女人。你有没有发现,你对一个女生越好,越是迁就她,越是送礼物,发红包,她就越容易不搭理你。甚至骑在你的头上(正经人不许联想)。虽然有时候被女人骑头上也很正常,总得看是什么情况吧?为什么你越搭理她,她越不理你?原因只有一个,女人都是慕强的。我再说一百遍,女人天性慕强。她区分你是强者还是废物,不是通过你的物质条件,也不是通过,你送了她多少礼物,赚了多少钱。而是通过你的行为、语言、潜在的意识去判断你。那你在女人的眼里:一直讨好等于废物。假装绅士呢,也等于废物。有话不敢说也等于废物。整天围着她转,没有自己的事可干,也等于废物。她不断通过你的行为和语言,给你贴标签。最后再去确认你是不是值得她动心或者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如果女人把你定义成废物了,她只有在被别人伤害了的时候,无聊的时候,缺钱的时候,才有可能想到你。因为废物也有利用价值。我总结了一下就是不要当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家带娃,瞿锦渝一直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我连大声跟她说话的次数都少之又少,都快把她宠到天上去了。这种舔狗,在小说里面跟武大郎没什么区别,最终难逃一死,好在陈飞并没有要我狗命。瞿锦渝可能就是因为久了,厌倦了,疲惫了吧,生活缺乏了激情,而又刚好遇到了陈飞。陈飞所扮演的角色刚好就是瞿锦渝心目中的强者。神经外科专业全球前三的顶级专家,又是海归,又是博士后,还是博导,最最最关键的是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而且还对自己好。家里又是一个窝囊废老公,禁不住陈飞糖衣炮弹的攻击也是正常的。只是陈飞为什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到处玩女人,还他妈当曹贼,他是有这样的癖好吗?等我找到机会,我的阳痿针绝对给这狗比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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