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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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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明确地写明了林梦被包养的关係,而其也指出了包养林梦的人是容凌,然后附带她和容凌的一系列事情。

报纸上嘲讽道:堂堂亚东集团的执行总裁,不洁身自好,知法犯法,去玩弄一个未成年少女,这不得不让人对亚东集团的这位总裁的行政能力表示怀疑,也很难让股民以及客户对这样的公司持有信心。而且,对于林梦这样的杀人犯,容凌用自己的力量强行介入司法部门,庇护林梦,这样的行为,更是让人痛恨!杀人偿命,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媒体方面表示强烈谴责林梦和容凌的行为!

别的报馆有追加容凌的一些作为,比如利用名下产业恶性打压大商百货,请求市民放大眼睛,认清楚到底是谁是谁非。

总之,这样的消息,对容凌是非常股不利的。

容凌看到这些报道的时候,脸色立刻就黑了下来,偏于冷色的眸子闪现的是冰冷的愤怒。他用脑袋想一想,也大概能猜到大商必然是搞鬼了,他更想不到,他分明警告了报馆,可是有些人却非得不识抬举地和他作对!

「妈的!」他猛地一声低咒,喝光了桌上的那杯牛奶,直接走人,打算去好好地会一会那些不识抬举的人。

林梦急忙捡起他看过的报纸来看,来来回回,仔仔细细,几乎是一字不漏地看完了那些报道的内容,她的心,跟着就凉了。不知怎么的,那个时候,窜过她脑海里的便是四个字--红颜祸水!

然后,便是无奈地苦笑!

这个世界,就爱这么地和她过不去!其实,被折腾来折腾去,她也习惯了。只是这些灾难她一个人承受便也罢了,为什么,还要将容凌拖下水。这个男人足够好,好到只有她欠他的份,怎能因为她,而让他陷于如此不利的地位!

她或许是莽撞了,想着要逃开。但是这世上,不能料到的事情太多了,她被抓了回来,一切都是意外,都是不可控制的。但是,有些东西,她想自己还是能控制得住的。

餐桌边,咬着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面包片,她却深深地勾起了嘴角,冰冷而得意地笑了笑。

老天爷爱作弄人,但是她也不是任凭它搓圆捏扁的!

上午九点半的时候,警察局方面打来电话,让她立刻过去一趟。她没有给容凌打电话,而是一个人坐出租车去了。她和容凌的关係,已经被大肆宣扬着见报了,那么,她就不能再公众场合和容凌同出同进,让那些该死的报纸又找出什么话题来写。

才刚到了警局门口,一脚踏了进去,迎接她的,却是一大批早已在那守候的记者们。见到她,记者们彷佛见了肉一般的苍蝇,嗡嗡地就围了上来。

她的心,彷佛失控的电梯一般,直嗖嗖地往下掉,才明白,原来大家都是等在这里呢;才明白,叫她来,无非是一个局。可是心都已经沉到了最底部,无法再下坠了,那么其实也就稳当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她就算把自己豁出去,也必然是要保住那个男人平平安安的。她纵然卑微,纵然一无是处,吃着那个男人的,喝着那个男人的,可还是能尽她所能地保护他的!

「林梦,请问报纸上所说的,你被容凌包养,这是否是事实?!」

记者们总是尖锐的,他们的尖锐,有时候显得苛刻,有时候让人反感至极,恨不得拿个大棒子,立刻把他们给敲晕了,可偏偏又不能这么做,只能恼恨,为什么这世上会有记者这个行业,会有这样一种见隙插缝、喜欢将人剥地鲜血淋漓的人!

林梦扬起了笑,已然做好了准备。她也不笨,该知道的,也能懂得一些的,所她回道:「这不是事实,我只是暂时居住在容凌的家里。」

「暂时居住?!以容凌的身份,和你有云泥之别,他能让你暂时居住?!」

--「呵呵,他是个好人。」

「未必吧,你为什么不坦言承认你被他包养的关係呢?!当时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你的父亲把你送给了容凌的!」

--「哦,什么众目睽睽,还请你把那个众目给找出来,让我和他对质一下,否则,我可以告你诽谤的!」

那记者愣了一下,一时无语。那一边,另外一个记者们冒出了头,问:

「容凌怎么就能这么好心,单单安排房子给你住?!他怎么就不给别的人住?!还请你解释一下!」

--「这个答案,可以类比,为什么现在是你在拿着话筒问我这个问题,而不是别人!」

那记者也跟着一愣,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是如此地伶牙俐齿!

于是,又一个记者换上,再问。

「警察局方面说你逃走,是因为你卖了链子,然后拿了一笔巨款,怕容凌追究,才跑的。那链子,难道不是你的吗?!你的同学可说是你一直戴着那链子的?!还是说,那链子是容凌送的?,所以你卖了,才害怕?!可是容凌为什么要送你那样贵重的东西,这似乎是对情人才该有的行为吧?!」

--「那祖母绿项链,我确实是戴了很久的,那是高氏企业的老板感谢我帮了他的忙,然后送给我的,而不是容凌送的。我之所以逃,是因为偷了容凌的一条脚链,那个脚链的价值远远超过我的祖母绿项链,我很需要钱,所以就偷了卖了,然后逃走了!」

「偷?!你是说,你是偷?!」记者有些兴奋了,这可是可以大做文章,吸引观众视线的!

--「是!」林梦平静回答,娇美的小脸染上了一层冰霜,仿若一个视死如归的斗士。她说过的,为了成就他,她什么都可以豁出去。

「那请问你帮了高氏企业的老板什么忙,让他如此感谢你?!」

--「对不起,无可奉告!」

「是不是你们有什么不能往外说的交易?!」

--「对不起,我还得接受警察的审问,不能奉陪!」

点到为止,她作势走人!

记者如狼似虎地围着她,不让她走。她一个人,抵挡不住那么多的人,所以哪怕一个个的问题混杂地彷佛苍蝇一般地绕着她的脑袋在那嗡嗡叫,她也只是站在那里,抿着唇,一言不发。

她就这样被记包围了差不多有十来分钟,镁光灯不停闪烁了不知有多少次,才有警察赶来,把记者劝开。

那个时候,她因为记者的拉扯,已经衣裳凌乱,模样好不狼狈。但她却笑了,看着那姗姗来迟的警察,觉得他们就像苍蝇一样的恶心!

陆大队长对她说,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他需要逮捕她的,希望她配合。实际上,却是他得到了某方面的暗示。这个国家,在军政界,其实不止是容家一个大族,自然还有别的有能量的人。这个社会的性质再怎么改变,也无法抹去官场之上的争名夺利、相互倾轧!容凌现在有了落难的迹象,要针对容凌,或者说针对容家的人,自然也就跟着出手了!

痛打落水狗的事情,却是本国人士最喜爱,也最会做的事情!

林梦依然笑,看起来稚嫩的脸庞,却散发着由内而外的坚强。

「你想要逮捕我,可以,拿出逮捕令来。我想我说的很清楚,我和苏雪从来就没有仇,相反,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没有杀她的动机。而且,我逃跑的理由,也是合情合理的。你完全可以去凤凰珠宝楼查探我售卖两样珠宝的手续文件,也可以去我父亲那里核查他最近是否资金紧张。我目前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充其量,也只是嫌疑犯。所以,这些种种理由,都无法构成逮捕我的条件。我可以配合调查,随传随到,但是我希望你们警局这边能禀公办案,实话实话,不要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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