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对于这一点,洛繁星心知肚明。
许一诺那么优秀,怎么会看得上褚宁呢?
整个一高,没人能配得上许一诺。
但她还是追去了垣乡。
不是为了褚宁。
而是为了许一诺。
青春年少时的友情故事,结局无论喜悲,过程总是美好。
垣乡的生活,对洛繁星来说,短暂又幸福。
第一次见面,她故作凶狠,故意将许一诺拦在小巷,吓唬对方不许抢自己的男朋友。
第二次见面,她主动示好,为自己的误解道歉,真诚的送给对方一杯奶茶。
第三次见面,她用一份盒饭,死缠烂打从许一诺那里换来了一张速写。
……
这一招真的很有用。
许一诺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洛繁星美梦成真,两人成为了朋友。
那时的她,懵懵懂懂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她也不想知道。
对她来说,能和许一诺这样优秀又上进的人做朋友,已经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只可惜,这段友谊隻维持了短短半年,就迎来了灭亡。
高三下学期,许一诺的母亲因病去世,她的舅舅回国,为她办理了退学手续,更将她带去国外生活。
许一诺出国前的那个夜晚,海市下了一场大雨。
洛繁星淋着雨去了许家,想再见见自己的朋友。
但她等了整整一夜,许一诺始终没有下楼。
直至第二天早上,对方提着行李出现,她才追上去问出了最关心的那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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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见面?”
回答她的,只有沉默。
从下楼到离开,许一诺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连唯一看她的那一眼,眼神里都带着厌恶。
这个眼神,太伤人了。
洛繁星有些失望,也觉得伤心,却唯独没有生气。
毕竟,许一诺才刚刚失去了妈妈。
分别的时候,没有好好说再见,以至于往后的十年间,她的心里一直藏着一个遗憾——
没有人知道她有多想亲口问许一诺,为什么出国时连句道别的话都不肯对自己说,还要用那样满是怨恨嫌恶的眼神看自己。
人活在世上,总会有自己的执念,但凡沾上感情这个东西,就别想着能轻易放下。
洛繁星就是放不下的那个人。
街边灯光闪烁,女人的脸愈发清晰。
光只是看着,她的心便抑製不住的发紧,连叫出那个名字的时候,声音都带着丝丝缕缕的颤意。
“诺诺。”
十年——
十年可以发生很多事;十年也可以改变很多事。
洛繁星眨眨眼,鼻子忽然有些酸。
她和许一诺曾是关系最亲近的朋友,但这十年来,许一诺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她,也从来没有回应过她的联系。
在两人的这段友谊里,她是主动的那一个,也是最先被抛弃的那一个。
她不可能不难过。
“诺诺。”
又是一声低语呼唤。
四周人来人往,行人说话的声音、迪厅的音乐声、马路上的车声糅杂在一起,瞬间就将这声呢喃淹没。
女人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她的表情木然,声音冰冷,就这么一步一步走到了洛繁星面前。
“她的手机。”
这个‘她’,指的自然是童俏。
洛繁星低下头,目光看向女人手上的黑色手机,顿时怔在原地。
看起来,许一诺完全不认得她了。
“诺诺?”
第三次的呼唤,仍没得到任何回应。
女人皱起眉,表情很是不耐。
“她被灌了不少酒,方便的话,最好带她去医院看看。”
洛繁星还没回过神,就看见童俏的手机呈抛物线从女人指尖稳稳飞进了车后座。
她还是没有动。
直到女人准备转身离开,她才伸出手,直接将人拦住。
她有很多问题想问。
她想问许一诺当年为什么不和自己说再见;为什么出国后就和自己断了联系;为什么再次相见看到自己却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所有的话都涌向喉咙,只需要再多一秒,就可以全部说出来。
但现实总是不如人意。
喧吵的杂声中,掺进了一股急促猛烈的脚步声和各种不堪入耳的脏话。
洛繁星正想开口,一隻冰凉刺骨的手就抓着她的手臂,用力把她整个人往车前推了一把。
“还不走?他们就要来了。”
他们?
是说给童俏灌酒的那群人吗?
车门被打开,洛繁星来不及反应,那隻手就从她的手臂滑向她的后腰,直接将她推进了驾驶座。
女人半弯着腰,酒红色的旗袍勾勒出一道诱人的性感曲线。
是同一张脸,但和记忆里身穿白色校服的许一诺完全不同。
洛繁星几乎不敢去看。
女人的身体卡在车门之间,嘴唇离她的脸只有半公分的距离。
太近了。
她甚至能闻到对方身上的淡淡酒香。
危险,却让人迷醉。
洛繁星闻着那香味,思绪混乱。
“洛小姐,让您的学生以后别再来这条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