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什么都没你重要(1)(父子温馨向)
似乎一日比一日变得更加苍白、更加忧郁了。
起初,我对他的忧郁并没有过于放在心上,仅仅认为那是他的性格所致。直到有一天他的班主任打来电话告诉我,在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中,他的测试结果显示,他有较高风险罹患抑郁症之类心理疾病,班主任提醒我一定要多多留意。我便专程向公司请了假,带着安德森去纽约着名的心理医院看病,诊断结果显示,他已经患上了中度抑郁症,并随时都有向重度恶化的可能。我感到心痛,而更多是自责,我明明应该早些发现他的异常,却因为忙碌而将它们通通忽略了。
回家的路上,安德森坐在我的副驾驶座位,把脑袋靠在车玻璃上,仿佛一个翅膀受了伤的天使,要将自己藏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我轻柔地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慰他:“安,好孩子,你不要有心理负担,你只是生病了,爸爸会陪着你一起对抗它。”他眸色暗淡,没有立刻回答我的话,只过了很久才淡淡地说道:“治这个病要花好多钱和精力。”我告诉他:“傻孩子,钱和精力都不算什么,你的健康和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他没再说话了。只是将靠在窗边的脑袋深深地垂了下去,金色的头发垂下来遮住脸庞。我已经很久没有像这一刻对他产生如此强烈的保护欲——上一次是在医院的产房中,医生把他从刚生产完的桃乐茜身旁抱出来,放到我的怀中的时候。
我为他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休学,给他买了许多他平时爱看的书和电影的蓝光碟,并且把所有可能诱导他自残的尖锐物品都收了起来,放在他不会轻易碰到的地方。我制订了一张药物治疗的时间表,提醒着他每天按时服药。这个病常常令他食欲不振,我就看着书和视频学习如何给他做饭,确保他一日三餐都能好好吃。每周周末,我会开车四个小时带他去纽约的医院接受主治医生面对面的心理治疗,专家的诊疗费的确很贵,一个小时就要一千美元,但我并不心疼这点钱,我只希望这个钱花出去后,我的儿子能感到好受些。
可是,令我懊恼的是,一段时间后,安德森的状况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更加严重了,我担忧地问他的主治医生威尔逊博士这是怎么回事,威尔逊博士告诉我,心理疾病的治疗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多时候即使采取正确的措施,病情的改善也有可能极为缓慢。“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努力是徒劳的。”他说,“尤其是像安德森这样高度敏感的孩子,更加需要我们的耐心。”
看着安德森的模样,尽管在理性上,我提醒自己他的病症并不是我的错,我不该过分自责,但在情感上,我始终觉得自己对他有所亏欠,且这亏欠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弥补。我已经做好了帮助我的宝贝对抗一辈子病魔的准备,我一直提醒他,永远不要感到害怕和不安,爸爸会陪着你。
有天晚上我值夜班,下班后特地去甜品店买了一些安德森喜欢的小甜点和一块大蛋糕,希望我回到家后能看见他一脸惊喜的表情。可是当我回到家后,竟然发现安德森似乎不在家,我找遍了每个房间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叫他的名字也没人应答。我心里有些慌乱,直到我在我自己的卧室里发现了一封信,信上的字迹一眼就能看出出自安德森之手,信纸上沾满了风干的泪痕。
那封信的内容是——
最亲爱的爸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决定离开这个家了。抱歉,我知道这会令您非常伤心,但请相信我,我做出这样的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只有这么做才能让我倍受煎熬的良心安宁一些。
我也曾希望自己能够变好,我为此努力过很久,但是我觉得自己的脑海和心都像难以捉摸的深渊,它们贪婪地吞噬着我,并没有节制地向你索取爱和关心,永远无法填满,稍有不慎就会掀起情绪海啸将我困于黑暗,让我感到溺水一般的窒息。
威尔逊博士说过,抑郁症的治愈过程是长久的,很多患者用尽一辈子的时间和它战斗,我想我大概也不会彻底好起来了。我不想再心安理得地每个月多支出那么多钱,让您再花费额外的精力为我每天忙前忙后,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罪人和寄生虫一样,它们带给我的负罪感远比这该死的抑郁症本身带给我的更加难受。
我离开了,很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请爸爸您不要自责,也不要过分难过。您现在还正值壮年,有机会再次结婚,生个孩子,生个健康的、而不是像我这样患上精神绝症的孩子,他或她不会像我一样在经济上拖累您、在情感上折磨您,到那时您每天只会处在其乐融融的环境中,而不必为了一个心理疾病患者焦头烂额。
亲爱的爸爸,我希望您的余生都能过得非常美满幸福,您应该尽快忘掉我,就当我从来没有存在过,尽快开启新的人生。对您的生育之恩和这十五年来的养育之恩,我感激不尽,但我无以为报,唯有退出你的人生,不在您通往幸福的路上始终做个障碍物。
爱您的儿子:安德森?西莫纳。
我拿着信纸的手开始发抖,眼前的世界逐渐摇摇欲坠,令我双腿打战,头晕目眩。我扔下那封信,没来得及披上刚脱下的外套就冲出了家门,着急忙慌地将自己扔进驾驶室为车子点火后便猛踩下油门,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各处搜寻安德森的影子。冷汗爬满了我的额头和后背,流进了我的眼睛,我感觉不到酸痛,我那时只有一个执念,哪怕安德森去了地狱里,我也要把他给捞上来。
我不知道开了多久的车,甚至忘记了自己在朝着哪个方向开,只记得我来到了离家不远处的一片空旷的马路上,那里荒无人烟,只有道路两旁伫立着的一盏盏暗淡的路灯,在地上投下昏黄的影子。在茫茫夜色里,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小小身影,那头金色的头发在夜风中微微飘动,他是如此的单薄和无助。
我心里一块悬着的石头瞬间落了地,却在那一刻如同激活了一座沉寂的火山,瞬间爆发出了情绪的岩浆。我把车子靠路边停下,从车里出来的时候重重地砸上了车门,在寂静的夜里发出了格外响亮的声音,引得那身影不由地回过了头。我看见安德森被我来势汹汹的样子吓得开始发抖,仿佛森林中一只听到猎枪声而受了惊的小鹿。他的怀里正抱着一个小得可怜的小包袱,那是他出门为自己整理的行李。
他显然是被我吓到了,愣在原地,一步也挪不动趟,苍白的嘴唇甚至吐露不出一个词来。我用我近乎爆发的速度狂奔向他,当我触碰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愤怒再也按捺不住了。我狠狠一把拽住安德森细瘦的胳膊,像老鹰抓住无处可逃的小兔子那样,根本不在意他会不会疼,我无视了安德森脸上痛苦的表情,双目里燃烧着烈火,恨不得灼烧掉我看到的一切。
“我总算找到你了。”我咬牙切齿地说,仿佛一只失了控的野兽,“听着,小伙子,大晚上你一声不响地离开家,只留下一封轻飘飘地说要跟我永别的信,这根本不是件有趣的事!你马上乖乖跟我回去,回到你该待着的地方去!”
我扭住他的胳膊,凶狠地将他拽上我的车,回家的路上,他坐在车的后座上,我透过后视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看到他深深地低下去的脑袋,和头顶垂下来的茂密金发,我能听见他轻声的啜泣,偶尔也能看到他抬起手来抹眼泪,但他的饮泣并没有激发我的心疼和怜惜,反而是在我的愤怒上火上浇油。
我吓到他了,准确地说,连我自己都被我自己吓到了。从安德森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对他那么粗暴过。回到家后,我把车子随意往门口一停,又是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拽回家里。我推搡着他,将他推进我的卧室,然后“砰”地一声重重关上门,他的身体被我狠狠摔在了床上。他挣扎着坐起身来,我看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