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大沙漠
琴科露出一丝莫明的笑意道;“不过,以他的生命力和实力,想要恢复并不困难。我见到他时,他正在满大陆的找你。
于是我便把他带到了魔都。“
东方不败心中隐隐担忧,目视着琴科问道;“魔种即以到了魔都,那么,魔婴又在哪里?”
寒雅盈盈飞转,落到东方不败肩上,一脸期盼的问道;“是了,魔婴姐姐在哪儿?”
石魔樱啻没有听说过魔种和魔婴的名字,自是不知道他们是谁,不过听着东方不败和寒雅急虑的问语,感觉到他们之阀的关系或许不是想像般那么简单,略有些呷醋的道;“魔婴是谁?”
神之导师赫布里看了眼东方不败答道;“魔婴和魔种分别是林柯塔拉大沙漠魔冢的上古魔灵斯甫突,骷髅岛的远古邪魔达费尼以远古魔物的精血、骨肉制造出末的异物,他们存在的目地就是毁灭和杀戮。但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或许是在制造他们的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问题,他们被制造的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完美”
“嗯!”东方不败还是首次听到有关魔婴和魔种的神秘来历和出身,问言精神立时一怔,全副心神尽投注到赫布里身上,等待他后面的说话。
场内的其它几个人也是首次听闻这种类似凭空造物,拥属于诸神的超凡能力,皆惊讶的注视着赫布里,不知他下面又将会说出何等惊世骇俗的事来。
赫布里缓缓道;“出于某种异常。魔种和魔婴虽然相续被制造了出来,但却并没有达到想像中那种超凡地力量,更存在着一个属于神魔以外的致命弱点,他们存在着自已的感情。不论神、魔都属于六情尽绝,完美无暇的异物,可以说正是缘与这一点,魔婴和魔种明能算是半成品。”
顿了顿续道;“而上古魔灵斯甫突和远古邪魔达费尼若想要完成一件传说中的成品,达到神、魔一级的终极强者,那么便必须要对魔婴和魔种重新改造,对于他们的改造方法。由于太过惊世骇俗世间恐怕除了他们外,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知道。但可以想像必然是会抹杀掉魔婴和魔种的全部精神烙印,可以说是将他们完全摧毁。用他们的肉身再行制造传说中更为无暇的异物。但是还没等到他们找到方法将魔婴、魔种相续改造,在得知了自己地命运后,魔婴和魔种相续的逃离了大沙漠魔冢和骷髅岛,后面地事你们大致就知道了。”
东方不败皱眉道;“这样说来,魔种携着魔婴前往魔冢求救其实是在自投罗网了,所以魔种才会负伤而还,而魔婴则很有可能被上古魔灵斯甫突禁锢在了大魔冢。”
琴科点了点头道;“事情大致就是这样。但是魔种由于和我的关系,他绝不肯对我透露一句有关大魔冢,以及他们地事情。若非我说知道你的消息,他也未必肯跟我赶来魔都,如今他就在魔都的一间旅馆内”
没等琴科说完,东方不败一伸手制住了他的说话。沉声道;“带我去见他。”
一晃数月未见,魔种依然是那样的俊朗,清秀。就好像天空中的明日耀眼夺目,不过由他体内透射出来的酶黯气息可以感到,他所受地伤害绝非表现出来的这样轻松,甚至比起琴科所说还要强劲的许多,若非他是绝强的魔物,他也不可能够撑到现在。
乍见了东方不败,魔种的眼中瞬时精芒大盛,第一句话便急迫的道;“东方不败,快跟我去救魔婴,再晚就来不及了”
东方不败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急迫到了这种程度,听过了魔种讲完他和魔婴此次前返大沙漠魔冢遇到上古魔灵斯甫突地经过后。
微微沉吟着,由魔种口中东方不败知道,上古魔灵斯甫突是想要将魔婴融炉改造以便使她成为自已心目中最完美的存在,但这样一来势必就抹杀了魔婴的全部精神烙印,可以说就是杀死了魔婴,这是东方不败所不能允许地。
魔婴曾经救过东方不败的性命,不论是出于何方考虑救治魔婴都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但现在魔都方面诸事不详,牵一而动千,必须要做好稳妥的计划。
脑中闪过诸多念头,东方不败决定单身匹马随同魔种前往大沙漠解救魔婴,而极不情愿的樱啻和寒雅便要留在魔都协助赫布里、杨生应付这边有可能发生的任何突发问题。
在做好了全部的安排后,东方不败即刻便和急切的魔种离开魔都,一路急奔直向传说中的死亡圣地,大沙漠魔冢前进。帝国西北部的林柯塔拉大沙漠魔冢,位于帝国西北重省卑略曼行省内部,地靠西部兽族,绵延十万佘里,内里气候酷热如火,流沙漫天,更兼沙盗横行,又受到魔记中的人物;上古魔灵斯甫突的庇护,可以说是帝国西北边疆的一道天然屏障
,以兽族的强大亦不敢轻起精兵由此进攻帝国,由此便可看出大沙漠的可怕,魔冢的恐怖。
即使是以东方不败的体质、轻功,日行数千里直由魔都在西天内赶到大沙漠也是难以禁受。心疲力劳,身受重剑的魔种便更是难以禁受,伤患明显又再增强,但越接近本体的死亡,相反魔种的实力反到大进,他的死亡之气激出以可漫延数里,所过之处万物尽绝。
可以说接近死亡的魔种才是最恐怖的生命,难怪便连樱啻这种强力的助力他亦可不用,相信仅凭着东方不败和他自己的实力,便足以将魔婴由世间最可怕的古时魔记中地魔物,上古魔灵斯甫突的手中解救出来。
东方不败虽然没有见过上古魔灵斯甫突。但他相信魔种的眼力,因为魔种是这个世间除了沙漠之徒齐凌格乐外,唯一见过上古魔灵斯甫突真面目的人,必然对其有一定的认知。更何况东方不败相信以自已的力量,在这个世间还没有谁能够真正的击败他,就是天地间的神、魔亦是一样。
这是一种自信,源于自己超凡入世的绝世神功的自信。东方不败绝对有着这个骄傲,自已可以正面硬憾上古魔灵斯甫突。
在大沙漠是沙盗地地盘,万里之地,尽是一片赤黄。在这个由天说话的死亡之地,任何强大地官军。骑队,甚或是强力的法师部队都无法发挥他们地有效战力。明有沙盗,以经适应,并将大沙漠当成自已的家园,可以在狂沙中任意驰骋,在飓风中喜悦欢叫的洮盗才能掌控这里,成为这片荒芜世界的无冕之王。
魔种尽量收敛死亡之气,以致于整个身体都包拢在一片幽黑的雾气中。就好像是来至地狱的勾魂死神,诡异而骇人。
他要保存全部的异力以面对上古魔灵斯甫突,更不想因为自己体息地外泄而被沙盗或是上古魔灵斯甫突的神念所发现。东方不败早以达到了返璞归真,破空还道的超凡境界。体息凝而不散绕身而流,即可挡蔽风沙的吹刮,又不啻会被人看出。
沙盗虽然号称沙漠中的主人。盗贼,但他们却并不是真正义意上的强盗,而是被帝国。兽族、魔族各方势力逼迫而无法安身地人,聚集在这片无人可管的死亡地带以自保的一个组织。因信奉上古魔灵斯甫突,他们不但受到上古魔灵斯甫突地力量庇护,更可在大沙漠中发挥远比平时高出三倍的战斗力,这点才是让各国强大的军团势力,不敢妄入大沙漠的主要原因。
沙盗也并不是以掳掠为生,他们主要打劫的对像是各国的小型部队,抢夺军械物资以为生,所以在大沙漠中是有着一定的沙漠居民、种族定居,更有不少的商队由这处近道往来于兽族和人类之间,他们祗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沙盗便可保障他们在大沙漠中的安全。
虽然这笔税费的价格并不算低,但即得到了安全保障,又可抄近路节省时间,正反一算到也比较合算,所以吸引得两地的商人越渐的增多了起来。
东方不败并不知道大沙漠的魔冢藏在何处,因为就连曾经到过魔冢的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