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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呆子小说网 > 龙生九子:不同时空爱上你 >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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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思考片刻,决定先劫财,后劫色,再吸了他的仙元。上仙浑身都是宝,一万年遇一回,必须吃干榨尽,不能浪费。

可我打错了算盘。即便只剩两成功力,堂堂楚暮殿下对付一个不入流的小野魔还是不成问题。

我被楚暮打得满地找牙,心服口服,向楚暮磕了三个头,便要拜他为师。

楚暮本不肯,我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楚暮拗不过,便道:「也罢,我教你功夫,作为交换,你替我寻一处隐蔽安全的庇身之所吧。」

我带楚暮去了自己的家。我家就是尸骨山的一个破山洞,和温馨不挨边,只能勉强遮风避雨。

但也够隐蔽,够安全。

我替楚暮找来草药、食物、清水,楚暮问我:「小魔头,你叫什么名字?」

魔头?他太瞧得起我了。我天生蠢笨,一点魔力都没有,在魔界属于最底层的蝼蚁。

我不敢看他,很不自信地回答:「那个……我,我叫魅宝。」

我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双亲被仙庭杀死,遭的是最最可怕的剃魔刃,灰飞烟灭了

我指着头顶的天空说:「总有一天,我要杀上去,送那些神仙去阴间吃屎。」

楚暮望了望魔界暗红色的天空,不以为意地笑了。他并不把一个小野魔的话放在心上。

伤好以后,他开始教我法术。

可我资质平庸,怎么学也不上道。

他很耐心,一教我就教了十年。

十年,对于他漫长的生命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

可也是这十年,仙界最尊贵的帝子,与魔界最卑微的小魔,两心相悦了。

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最大逆不道的事。

可我们在彼此之间,偷到了最最极致的快乐。

每天清晨,他把睡懒觉的我拉起来,带我练功。下午去山林里打野味,晚上在月下,他穿着白衣弹琴,我穿着红衣练武。

我没读过书,他就给我讲他在仙界读过的书。

我说:「仙界真是个好地方,真想杀上去里去看看。」

他问我:「徒儿想去仙界?」

我摇头:「还是和你待在这山洞里最最好,我哪也不想去。」

「我也是,哪也不想去,累了。」

哈哈,楚暮他堕落了,不想回仙界了,他只想和我这个平凡的小女魔在深山里待个千千万万年,与世无争,不被打扰。

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一天,恶仙黑血找上门来。

他找了楚暮十年,终于在魔界的尸骨山找到了他。而楚暮潜心修炼十年,功力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

尸骨山一战,黑血大败,死于楚暮的一根琴弦之下。

此事震惊仙界。横行仙庭数百年的恶仙黑血,就这么谢了幕。

普天同庆。但这对我与楚暮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楚暮的行踪暴露了,仙界派了一大拨人,浩浩荡荡来接他回仙庭。

我问楚暮:「那师父可以带我一起回去吗?」

他没有回答我。从他悲伤且无奈的眼神可以看出,我这个问题貌似幼稚了。

楚暮的叔父,慈眉善目的符元仙尊,好心告诉我:「姑娘,魔跑上仙庭,是要遭剃魔刃的。」

「那就不要让楚暮走了,我在魔界陪他。」

「上仙擅离职守,与魔私相往来,是要上诛仙台的。」

「……你们仙庭怎么这么多屁事?」

符元仙尊捋了捋白胡须,「姑娘,我们家楚暮,乃仙帝之子,身负侍奉天地、普渡众生的重任。」

哦,原来他这么厉害的,我以前都没听他说过。

时辰已到,众仙催促,如果再不走,可能令魔界不安,挑起战端。

楚暮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轻轻把我推开。

我攥着他的袖子,他把袖子抽走。

我想跟上他的脚步,他一掌把我推倒。

他周身散发出白色仙气,是一个结界,我无法再靠近。他淡漠地望着我,「徒儿,这是我欠你的。以后我不能陪伴你了,但我的心,永远是你的。」

楚暮带着仙界众人浩浩荡荡飞离魔界,有一个仙女却留了下来。

那时的我还太单纯,并不知道有些人长得很仙女,内心却很魔鬼。

她柔声细语,安抚悲伤痛哭的我。

却趁我不注意时,一记降魔鞭,狠狠抽在我背上。

我被打趴在地。她的鞭子密如雨点,每一下都能打掉我好几年的修为,连同……我肚里的孩子。

尸骨山下,我倒在血泊里。血从我身下汩汩流淌,那是我孩子的血。

是的,我和楚暮有了孩子,仙与魔的孩子,数遍四海八荒大概也就这一个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仙与魔并非天生水火不容?我们也能有爱的结晶。

可楚暮还不知道这事,而且永远不会知道了。

打得累了,那仙女收回降魔鞭,擦掉手上的血,气喘吁吁道:「本想赏你个灰飞烟灭,可惜这次出门忘带剃魔刃了。只好用降魔鞭打掉你的全部修为,以后安分点儿,别再痴心妄想攀附天上的神仙。」

只剩一口气的我问她:「你是谁?」

她懒懒一笑:「我啊,楚暮上仙的未婚妻,幼庄宫大仙女雅宋。」

三、

不过,我还得感谢雅宋。

她的降魔鞭,意外打掉了我身上的封印,把红咒魔心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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