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对准来人的脸:“往后退两步,”他用法语说“不准多走,就两步,站着不许动。”他拍了一下那个叫儒尔的汉子的头“爬出去,慢慢下。”
“我们只是来跟踪你,”儒尔辩解道,一面走下车去“跟着你,报告你的行踪。”
“你会比那干得更好些,”伯恩说着也下了车,然后拿出巴黎地图“你现在开车送我。就一会儿。到你们车上去,两人都去!”
出巴黎市区五英里,在去谢夫勒泽的路上,那两人给赶下了车。这是一条黑暗三级公路,一片黑,没有灯光,没有店铺,没有建筑物,没有房屋,也没有路旁电话。有三英里路都是如此。“交代你们打电话的号码是多少?”贾森问道,口气严厉“别撒谎,否则你们要更倒霉的。”
儒尔把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伯恩点了点头,爬进雪佛兰驾驶盘后的位子上。
空荡荡的阴暗的小间里,身穿破旧外套的老头蜷着身子坐在电话机旁。这小饭店已经歇业,他能留在这里是他昔日较好时光里的一个朋友提供的方便。他一直盯着墙上的机子,焦急地等着铃响。只是时间问题。电话铃一响,他接着就再打一个电话,然后美好的时光就会回到他身边,永不离去了。他将成为巴黎市唯一和卡洛斯联系的人,这消息会在其他老人们中间传开,他又会受人尊敬了。
尖利的铃声从电话机里冲出来,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回荡,老乞丐钻出小间朝电话奔去,兴奋得心直跳,这是讯号,该隐被逼入绝境了,这些日子的耐心等候仅仅是美好生活的前奏。他拿起话筒:
“喂?”
“我是儒尔!”气急吁吁的声音说。
老头的脸一下子变得灰白,胸中的撞击声越来越响,他几乎听不到对方在说的可怕的事情,但他听到的话已经足够了。他已经看见死神在降临。
他身上一阵发热,不停颤抖。没有空气,只有白光和震耳欲聋的响声从他的肠肚直冲脑袋。
乞丐滑倒到地板上,电话线拉得紧紧的,话筒仍在手中握着。他注视着这传送给他可怕消息的可怕工具。他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伯恩顺着坟墓间的小道往前走,迫使自己把思想放松些,就象沃士伯在自己获得另一次生命之前在诺阿港命令的那样。假如他不得不当一块海绵的话,那就应该是现在了,寻个从纹石来的人一定得明白这一点。他竭力集中思想从无法记忆的事情中找出道理来,找出那些突然闪现出来的形象的含义。他并没有破坏他们之间的协定,他也没有变节,没有叛逃他是一个无所适从的人,就是这么简单。
他必须找到那个纹石的人。在这栅栏内几英亩沉寂的墓园里他会在什么地方呢?他会在什么地方等他呢?贾森比一点钟早很多就到了墓地,雪佛兰比老掉牙的雷诺车快得多。他驶过墓园大门,在大路上开了几百码把车停在路旁相当隐蔽的地方。在他回头往墓地走去的路上,天开始下起雨来,冰冷的三月的雨,却是宁静的雨,只是稍稍地侵扰了四周的安静。
他绕过一片由低矮的铁栏杆围着的墓地,中间高耸着一座雪花石膏十字架,有八英尺高。他在这前面站了片刻。他以前来过这里吗?远处有没有什么门在为他打开?是不是他太急了,反而找不到这门?忽然,它来了。不是这个墓群,也不是高大的雪花石膏十字架,更不是那低矮的铁栏杆,是雨。一场突如其来的雨,一大群送葬的人身着黑色丧服聚集在墓穴旁,纷纷的撑伞声。两个男人凑到一起,雨伞相碰,发出了单调的轻声的道歉,同时一个长型牛皮纸信封易手了,从一个口袋易到另一个口袋,送葬者们都未注意到这一切。
还有别的,一个由另一个形象勾引出的形象,越来越明显,是几分钟以前才看见的。雨水瀑布般从白色大理石上往下淌,不是一场冰冷的细雨,而是倾盆大雨,冲刷着闪亮的白色大理石壁和柱子——四周成排的柱子,古迹的微型模仿品。
在小丘的另一边,靠近大门处,有一座陵墓,是某人把巴台侬神庙建筑样式按比例缩小的建筑物。他五分钟前经过这座建筑,然而视而不见,这就是突然下起雨来的地方,两柄雨伞相碰之后一个信封交递的地方。他斜眼看了一下自己手表上的萤光指针。时间已是一点十四分,他开始快步朝来的小道上走。时间还早,仍有时间去等着一辆汽车的前灯,或是划火柴的亮光,或是
一道手电筒的光束在山脚下,正在上下移动,正在上下移动,不时甩过来照着大门处,似乎持电筒的人想看清是否有人出现在那里。伯恩感觉到一种几乎无法控制的冲动,想穿过成行的坟墓和雕像冲过去放开嗓门大喊:我在这里。是我呀。我明白你的信息。我回来了!我有这么多的事要告诉你还有那么多的事情你必须告诉我!
然而他并没有叫喊,也没有奔跑,最重要的是要表现出克制,因为折磨他的事情是如此无法控制。他必须表现得头脑清楚——在他记忆的范围内有理智。他启步冒着冰冷的小雨往坡下走,希望他的急切感仍能使他记住那道手电光。
手电光。五百英尺远处的那个光束有点奇怪,它垂直地上下划动,很短促,似乎是在强调什么。好象是拿手电筒的人正在使劲儿对另一个人打信号。
贾森蹲下身子,透过雨水注视着。他的眼睛被一道强烈的、直射的反光吸引了。每当手电筒的光束照在它前面的一个物体上时,这光就反射回来。他往前爬动,身体紧贴着地面,没多少秒钟工夫就前进了一百英尺,目光始终盯着手电光和那奇怪的反光。此时他能看得更清楚了。他停住手脚,全神贯注。有两个男人,一个手里拿着手电筒,另一个端着一支短统步枪,厚厚的枪管对伯恩来说实在太熟悉了。在三十英尺的距离内,它能把人崩到六英尺的空中。一个华盛顿来的正式官员指挥人使用这种武器未免奇怪。
电筒的光束射向远处白色陵墓的一侧,手持步枪的人影快速后退,躲到一根离持手电筒的人不超过二十英尺的柱子后面。
贾森用不着思索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即使对这致命的武器有某种解释,他也不想去听,反正不能让它用来对付他。他跪起身子,判断着距离,寻找有哪几个庇护点既能藏身,又能防身。他开步往前,把雨水从脸上抺掉,摸了摸腰间他知道不能使用的手枪。
他从一块碑石爬到另一块碑石,从一座塑像到另一座塑像,先向右,然后逐渐朝左,差不多兜了半圆圈。他离那座大陵墓不到十五英尺了,带凶器的人正站在左角的柱子旁,闪在门廊下避雨。他抚摸着枪,就象这是一个性器官似的,打开条缝,情不自禁地朝里面窥视。他的手掌在子弹梭上滑动着,动作极其下流。
时机到了。伯恩从碑石背后爬出来,双手和膝部推动着他在潮湿的草地上向前,直至离那人不到六英尺处才窜起身,象一只无声的恶豹朝那人正面猛扑过去,一只手伸过去抓住枪管,另一只手抓向那人的头。他触到了枪管和那人的头,也抓住了枪管和头,左手五指紧握步枪的枪管,右手抓着那人的头发,把脑袋朝后扳,使他的喉咙紧绷着,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他使足了力气把那脑袋撞向白色大理石。憋气加上严重的脑震荡,那人瘫倒了。贾森把他靠在墙上,让这失去知觉的身躯无声地滑到柱子间的地面上。他搜了这人的全身,从缝在茄克衫上的一个皮套子里抽出一支0。357口径的马格南左轮手枪,从腰带上的刀鞘中拔出一把锐利伸缩刀,从踝部的枪套中抽出一支0。22口径的左轮枪。这哪里象什么官方办事人员,分明是一个受人雇佣的刺客,一个活动的武器库。
——折断他的手指头——这话又回到伯恩的脑海里。这是一个戴着金丝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