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呆子小说网
书呆子小说网 > 笨蛋思宝(双性) > 13、恋爱是什么恋爱是喝水和吃饭。
字体:      护眼 关灯

13、恋爱是什么恋爱是喝水和吃饭。

 

秦思宝前十几年的人生从来没思考过恋爱这件事。

z国十六岁成年,恋爱的风早已吹到步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身上。就连阮狸有时都会幻想能有个“白马王子”,虽然过后不久就会扇自己一巴掌,再大骂一声“激素害人”。

青春期是躁动的,但对于秦思宝来说,性冲动也是最近才变得频繁敏感,曾经都是懵懵懂懂的就过去了。

恋爱应该是大人的事,可他已经十六岁是大人了。还有两年,他就会到法定结婚年龄,那时候他甚至可以组建并承担起一个家庭。

大人,可若不经历成长的环节,真的可以一夜之间就变成大人吗?

那他也会恋爱吗?

恋爱又是什么感觉呢?

秦思宝看着镜中一头小卷毛、有点婴儿肥的自己,默默的想:如果他恋爱了,对象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周沅……

秦思宝猛地一惊,用力甩了甩脑袋,要把这个名字赶出去,也要把恋爱的念头赶出去。

他一直在单纯的环境长大,对男女、男男、女女关系的感知还停留在朋友阶段,没有遐想,也不好奇。骤然踏入未知领域,第一想法是逃避。

但这是由不得他的,有人撬开了一个口,念头一起,便留下了痕迹,从此见风则长、遇雨则荣。

“点儿漆,记得请周沅同学来家里吃饭呀。”

期末在即,小测试多了起来,秦思宝进步很大,这其中周沅功不可没,李梅秦海老早就想感谢这个大恩人了。秦思宝谨记李梅秦海的嘱咐,一到教室便对周沅郑重发出邀请。

周沅高兴坏了,好几天笑意就没掉下过眉梢。

赵楠:“咦~~”恶心。

要是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他就愧对兄弟这个称呼了。不止他,班上的人或多或少都看出了点门道。他敢打包票,周沅看秦思宝的眼神就不单纯,也难怪有那么多“风言风语”。

祝他兄弟成功吧。秦思宝他也是十分喜欢的。

周沅去秦思宝家那天打扮了一番,身高腿长,宽肩窄腰,脊背挺括,银边眼镜多添几分斯文儒雅,俊秀的样子很有书香门地大家公子的范儿。

如庭中玉树,阶下芝兰。

就是当女婿上门也十分拿得出手的。

“点儿漆,来。”

秦思宝在客厅等他,闻声望过来便惊讶地张大了嘴,突然感觉自己略过朴素,班长一定会让自己家蓬荜生辉。

“班长,直接去就好了嘛!”怎么还有礼品啊?

周沅笑着揉了揉秦思宝的头发,“毕竟是第一次登门拜访,我还想给叔叔阿姨留下个好印象呢。”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他。

“这是礼物。”

“礼物?”秦思宝仰头看他,像只嗷嗷待哺的小狗崽。

“嗯。”周沅带着秦思宝打开盒子,是一条穿了可爱的银锁的红绳,还有一圈银色小铃铛。做工相当精致,这是他专门找人定做,还特意跑到庙里求大师开过光的。

“这是学习进步的礼物,希望你再接再厉,步步高升。”

“等下星期我们再一起出去吃个饭,庆祝一下好吗?也当为期末加加油。”

秦思宝感动得泪汪汪,眼眶红红的,因为激动脸上扑上了一层粉。“班长,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不过要等会儿。”为了感谢周沅,他自然也准备了礼物的,但没想到周沅也会给他准备。

他觉得班长特别好,特别好。家人对他很好,阮狸对他也很好,同学对他很好。可周沅是不一样的好。

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害怕的长大,他害怕的未来,只要有周沅,便能自然地走下去。等反应过来,野苗早已长成参天大树。

那其实和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铃铃铃——”

伴随下课铃声响起,期末最后一场考试就算完了。秦思宝停下笔,手心都冒了汗,在这大冷天,他却做得汗流浃背。

“班长!”

他在考场门口等周沅,看见周沅后愉快的招了招手,一场酣畅淋漓的考试后,脸颊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

“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周沅笑着拿出手绢替他擦汗,触感软滑,隐隐带着香气。周沅眼神落在白里透红的皮肤上,很想凑过去仔细闻闻。

秦思宝呆了呆,抬手想接过周沅的手绢,却被周沅迅速捉住了手腕。

“别动。”

态度温和但强势,秦思宝下意识遵循。等周沅仔细擦好,将手帕叠好收入怀中后,才慌乱转头,卷毛在空中飞出一个可爱的弧度。

“那啥,班长,我们走吧。”

这样的擦汗动作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那都是私底下,还是第一次这么大庭广众,身边还是有很多逗留的同学的。

青天白日,世风日下……不对,这是什么鬼形容词?

秦思宝待在海市的时间总共还剩三天,一天陪阮狸,一天陪周沅,一天收拾东西。

“班长,我算过了,我们上午可以睡个懒觉,然后下午出发去博物馆,吃完晚饭后去橘子大剧院看表演。”

“看完表演后,我们还可以去逛夜市。”

海市是座不夜城,夜生活极其丰富,尤其是美食生活,白天再苦再累,夜晚也应当好好享受。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

秦思宝喜欢夜晚,更喜欢静静等待夕阳西下,那时天空布满的云霞就是红日留给大地的最后一捧烟火。他其实很想约周沅一起在傍晚的江边走一走,看岸边绿树,看波光粼粼,看人间清欢。

可他没有理由,他可以叫家人一起,可以叫阮狸一起,但没办法叫周沅一起。仿佛叫上周沅,意义就不一样了。

秦思宝在和阮狸逛街时看中了一个钥匙扣,他喜欢收集精巧的东西,不拘于卡片,摆件,钥匙扣,娃娃等。都是生活富足的孩子,看中了就直接买了,但他下意识地,买了两个,想把这种喜悦分享给另一个人。

他和周沅按照计划去了博物馆,去了大剧院,最后从夜市逛着逛着竟逛到了江边。

天冷,秦思宝将手揣进口袋,指尖触碰到了昨日买的钥匙扣。他把心提到嗓子眼,跟着周沅慢慢走了一路。

不夜城到处都有灯光,灯光下的树叶呈现深绿色,江水倒映月亮的皎皎姿色,还有身边两个三个或者更多的人群。

无论是嬉闹声,江水声,还是悄悄话的声音。既如从远方传来那么渺茫,又如就在耳旁那样清晰。

“班长,我……”

“嗯?”

笼罩在夜色和灯光下的眼睛望过来时格外温柔,他一时卡了壳。

衣兜里的手在发热,他明明只是想送个寻常的小礼物,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周沅叹息一声,看着秦思宝的眼睛,玻璃珠子一样剔透明净的眼睛里,充满希冀,渴望,纠结,还有迷茫。

他安静等待着,像等待正在试探的小猎物。

“班长,我有个东西送你。”秦思宝慢吞吞地,“昨天在商城看见的,觉得很好看,我就买了两个。”

周沅罕见地怔住了,聪慧如他,没人比他更懂这其中的意义。

一个钥匙扣,和秦思宝一样可爱的钥匙扣。不是精挑细选的礼物,而是看见欢喜的小玩意儿下意识的分享。

周沅连带钥匙扣握住了秦思宝的手,他的手也汗湿了,嗓音低沉,同月夜一起滑进秦思宝耳朵里。

“怎么办啊,点儿漆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