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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文化之精神

 

见中国与欧洲之不同,即欧人多发明可享乐之事物,却较少有消受享乐的能力,而中国人在单纯的环境中,较有消受享乐之能力与决心。

此为中国文化之一大秘诀。因为中国人能明知足常乐的道理,又有今朝有酒今朝醉,处处想偷闲行乐的决心,所以中国人生活求安而不求进,既得目前可行之乐,即不复追求似有似无疑实疑虚之功名事业。所以中国的文化主静,与西人勇往直前跃跃欲试之精神大相迳庭。主静者,其流弊在于颓丧潦倒。然兢兢业业熙熙攘攘者,其病在于常患失眠。人生究竟儿多日,何事果值得失眠乎?诗人所谓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髯。伍廷芳使美时,有美人对伍氏叙述某条铁道造成时,由费城到纽约可省下一分钟,言下甚为得意,伍氏淡然问他“但是此一分钟省下来时,作何用处?”美人瞠目不能答覆。

伍氏答语最能表示中国人文主义之论点。因为人文主义处处要问明你的目的何在,何所为而然?这神的发问,常会发人深省的。譬如英人每讲户外运动以求身体舒适(keepgfit),英国有名的滑稽周报punch却要发问“舒适做什么用?”(fitforwhat?)(原双关语意为“配做什么?”)依我所知这个问题此刻还没回答,且要得到圆满的回答,也要有待时日。厌世家曾经问过,假使我们都知道所干的事是为什么,世上还有人肯去干事吗?譬如我们好讲妇女解放自由,而从未一问,自由去做甚?中国的老先生坐在炉旁大椅上要不敬的回答。自由去婚嫁。这种人文主义冷静的态度,每易煞人风景,减少女权运动者之热诚。同样的,我们每每提倡普及教育,平民识字,而未曾疑问,所谓教育普及者,是否要替逐日邮报及beaverbrook的报纸多制造几个读者?自然这种冷静的态度,易趋于守旧,但是中西文化精神不同之情形,确是如此。

其次,所谓人文主义者,原可与宗教相对而言。人文主义既志定人生目的在于今世的安福,则对于一切不相干问题一概毅然置之不理。宗教之信条也,玄学的推敲也,都摒弃不谈,因为视为不足谈。故中国哲学始终限于行为的伦理问题,鬼神之事,若有若无,简直不值得研究,形而上学的哑谜,更是不屑过问。孔子早有未知生焉知死之名言,诚以生之未能,遑论及死。

我此次居留纽约,曾有牛津毕业之一位教师质问我,谓最近天文学说推测,经过几百万年之后太阳渐减,地球上生物必歼灭无遗,如此岂非使我们益发感到灵魂不朽之重要;我告诉他,老实说我个人一点也不着急。如果地球能不再存在五十万年,我个人已经十分满足。人类生活若能再生存五十万年,已经仅够我们享用,其余都是形而上学无谓的烦恼。况且一人的灵魂可以生存五十万年,尚且不肯干休,未免夜郎自大。所以牛津毕业生之焦虑,实足代表日耳曼族心性,犹如个人之置五十万年外事物于不顾,亦足代表中国人的心性。所以我们可以断言,中国人不会做好的基督徒,要做基督徒便应人教友派(akers),因为教友派的道理,纯以身体力行为出发点,一切教条虚文,尽行废除。如废洗礼、废教士制等。佛教之渐行中国,结果最大的影响,还是宋儒修身的理学。

人文主义的发端,在于明理。所谓明理,非仅指理论之理,乃情理之理,以情与理相调和。情理二字与理论不同,情理是容忍的、执中的、凭常识的、论实际的,与英文摸nsense含义与作用极近。理率是求彻底的、趋极端的,凭专家学识的、尚理想的。讲情理者,其归结就是中庸之道。此庸字虽解为“不易”实即与摸nsense之摸n原义相同。中庸之道,实即庸人之道,学者专家所失,庸人每得之。执理论者必趋一端,而离实际,庸人即不然,凭直觉以断事之是非。事理本是连续的、整个的,一经逻辑家之分析,乃成断片的,分甲乙丙丁等方面,而事理之是非已失其固有之面目。惟庸人综观一切而下以评判,虽不中,已去实际不远。

中庸之道即以明理为发端,所以绝对没有玄学色彩,不像西洋基督教把整个道学以一段神话为基矗(按创世纪记始祖亚当吃苹果犯罪,以致人类于万劫不复,故有耶稣钉十字架赎罪之必要。假使亚当当日不吃苹果,人类即不堕落,人类无罪,赎之谓何,耶稣降世,可一切推翻,是全耶稣教义基础,系于一粒苹果之有无。保罗神学之论理基础如此,不亦危乎?)人文主义的理想在于养成通达事理之士人。凡事以近情理为目的,故贵中和而恶偏倚,恶执一、恶狡猾、亚极端理论。罗素曾言:“中国人于美术上力求细腻,生活上,力求近情”“arttheyaiatbexiste,andlifeatbegreanab1e”(见论东西文明之比较一文。)在英文,所谓dobereanable即等于“毋苛求”、“毋迫人太甚”对人说“你也得近情些”即说“忽为已甚”所以近情,即承认人之常情,每多弱点,推己及人,则凡事宽刷容忍,而易趋于妥洽。妥洽就是中廉,尧训舜“允执其中”孟子曰“汤执中”礼记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用白话解释就是这边听听,那边听听,结果打个对折,如此则一切一贯的理论都谈不到。

譬如父亲要送儿子入大学,不知牛津好,还是剑桥好,结果送他到伯明罕。

所以儿子由伦敦出发,车过不烈出来,不肯东转剑桥,也不肯西转牛津,便只好一直向北坐到伯明罕。那条伯明罕的路,便是中庸之大道。虽然讲学不如牛津与剑桥,却可免伤牛津剑桥的双方好感。明这条中庸主义的作用,就可以明中国历年来政治及一切改革的历史。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孔子评以再斯可矣,也正是这个中和的意思,再三思维,便要想人非非,可见中国人,连用脑都不肯过度。故如西洋作家,每喜立一说,而以此一说解释一切事实。

例如亨利第八之娶西班牙特琳公主,f肉de说全出于政治作用,bishopcreightoon偏说全出于色欲的动机。实则依庸人评判,打个对折,两种动机都有,大概较符实际。又如犯人行凶,西方学者,唱遗传论者,则谓都是先天不是;唱环境论者,又谓一切都是后天不是,在我们庸人的眼光,打个对折,岂非简简单单先天后天责任要各负一半?中国学者则小有此种极端的论调。如picas(毕加索)拿cezanne(塞尚)一句本来有理的话,说一切物体都是三角形、圆锥形、立方体所并成,而把这句话推至极端,创造立体画一派,在中国人是万不会有的。因为这样推类至尽,便是欠庸见(摸nsense)。

因为中国人主张中庸,所以恶趋极端,因为恶趋极端,所以不信一切机械式的法律制度。凡是制度,都是机械的、不徇私的、不讲情的,一徇私讲情,则不成其为制度。但是这种铁面无私的制度与中国人的脾气,最不相合。

所以历史上,法治在中国是失败的。法治学说,中国古已有之。但是总得不到民众的欢迎。商鞅变法、蓄怨寡恩,而卒车裂身殉。秦始皇用李斯学说,造出一种严明的法治,得行于羌夷势力的秦国,军事政制,纪纲整饬,秦以富强,但是到了秦强而有天下,要把这法治制度行于中国百姓,便于二、三十年中全盘失败。万里长城,非始皇的法令筑不起来,但是长城虽筑起来,却已种下他亡国的祸苗了。这些都是中国人恶法治,法治在中国失败的明证,因为绳法不能徇情,徇情则无以立法。所以儒家唱尚贤之道,而易以人治,人治则情理并用,恩法兼施,有经有权,凡事可以“通融”、“接洽”、“讨情”、“敷衍”虽然远不及西洋的法治制度,但是因为这种人治,适宜于好放任自由个人主义的中国民族,而合于中国人文主义的理论,所以二千年一直沿用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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