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光悄窥楚明玥一眼。
“哟,这是方才的嚣张气焰用完了?”楚明玥眼尾一弯,唇角梨涡沉成酒酿。
半夏端着剥好的一碟葵子走近,“郡主,奴婢不解,今日闹成这样,分明下了陛下颜面,他还能放您走吗。”
楚明玥接过那碟葵子,凤眸撩起一哂,“笨!本宫还要谢她们出手相助呢。”
作者有话说:
16、16
半夏和丹秋不解,还欲再问,但看楚明玥面露倦色,又心疼起来。
楚明玥自顾吃着葵子,纤指一捏,唇齿间盈满香,“别丧着脸,你二人就信本宫吧。有了今日这出戏,合离只会更顺遂。”
她笑得意兴阑珊。
今日一番闹,想是宫里已见风声,不日定能取代长公主驸马夜宿勾栏,成为洛京数百茶坊里的一等热门事。
前朝那些大人们,不论党派,在欲除掉楚明玥这件事情上,他们摒弃嫌隙,达到前所未有的团结一心。
“诛妖妃”口号喊得那么响,楚明玥不过禁足七日,连根头发丝都没伤到。如今人家自请离宫,那些人,怕是会感动得当场叩首欢送贵妃,连夜给她捎上两只老母鸡送行。
贵妃此举有辱皇家声誉;
贵妃有心忏悔过往,当如她愿
……
那些陈腐的书袋子们会给合离一事再送一场东风。
外头的天愈发阴沉,丹秋又点亮几盏烛灯。
她没敢说出口,她是怕郡主伤心呢。人心又不是石头做的,她自幼跟着郡主,是亲眼见着郡主为那人付出多少。
经年累月的情意一朝全斩,怎会不疼呢,那是郡主放在心尖上十二年的人啊。
“嗯?”楚明玥黛眉轻挑,瞧一眼丹秋,顿时就乐了,“你杵在本宫那盏灯跟前一脸愁容,是要走了舍不得座地的鎏金月桂云灯?”
丹秋咬着下唇不语。
“还记得那年本宫带着你们捕蜂吗?”楚明玥凤眸弯弯。
丹秋轻声回复,“记得。”
十岁那年,楚明玥捧着下巴坐在茶坊听书,隔着竹帘听闲人散话,说最醇甜的蜜露都在蜜蜂的嘴巴里,她就信了。
楚明玥嗜甜,她振臂一呼,半个洛京城的垂髻纨绔们浩浩荡荡朝蜂巢而去。
那一天,城里德高望重的大夫尽数到各望族高门出诊。传言,是因为太医署的太医都到定远侯府去了。
“本宫那年被蜜蜂蛰了满手包,疼得张牙舞爪不让太医碰,可越是拖着,肿的就越厉害。”
楚明玥把空了的小瓷碟递给丹秋,轻轻牵扯唇角,梨涡半隐半现,“手就那么肿着,泡药水、涂药膏,手依然肿成馒头,最终是阿爹气得吹了胡子,一声呵斥,本宫乖乖把藏在绸被里的手伸出去,待太医拔出蜂刺,伤当日就好了。”
“郡主,”丹秋紧紧攥着那枚碟子,眉头却是渐渐舒展开,“奴婢去准备黄米酒,后日给侯爷带去,他准欢喜。”
楚明玥未应声,侧躺在美人榻上,纤密的睫羽覆着,在眼下投出一片暗色阴影,唇角的梨涡尚半浮着。
她沉浸在一段愉悦的回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