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签
那头大肉虫黑漆漆的,像块黑色的肥肉一样软滩着,它的头颅上有两颗乌黑复眼和身体的颜色融为一体,背部则是密密麻麻的口器,腹部像蜈蚣长着大量的肢节。
这就是慈恩的本相,它将本相当成芯子放入佛像内,每日受信众的香火供奉、瞻礼朝拜,时间久了本相便能塑成低阶的小佛。
不过看慈恩这副样子,离当小佛应该是差的远了。
方楷笑着拍了拍慈恩的脑袋,被慈恩口器内的触角一把甩开,他浑不在意地擦着手上的黏液对凤六说道:“有什么事可以跟我师父说,他是这个寺庙的主持,必定是知无不言的。”
他说话时表面虽挂着笑,但掌心已全是冷汗。
魔宗连生邪魔这等邪崇都搞了过来,已足见势在必得的决心,加之这个狐狸眼的魔修周遭魔气萦绕却看不出半点修为,恐怕只会比他想象的更强,自己只是灵气运用的熟练一些的凡人,二人实力相差之大,那魔修随便抬下手,瞬息间便能要了自己的命。
这里地方太小,出了寺外又会绕回寺门前,无论怎么逃都在这个魔修的神识范围内,硬要出逃反而是自寻死路
到了如此境地,唯一能做的便是拉着慈恩跟自己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
他得冷静,然后尽快想出脱身的办法。
凤六的视线在方楷和慈恩身上转了转,最后目光落在方楷身上仔细打量——这个小和尚和他的主持关系似乎是不太好,虽然是师徒关系,但这个小的气势反倒更厉害些,外头那具尸体恐怕是和他脱不了干系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他现在只关心一件事,凤六弯起薄唇,皮笑肉不笑地问说:“渡缘珠呢?”
方楷刻意在这时看向慈恩,凤六跟着他的视线也看向慈恩。
慈恩身形一僵,脸上那团肉微微抽动了几下,恨恨的想:“迟早刮了这小子的皮!”
它肉身被方楷搞没了,又猝不及防地被砸了老巣,现在方楷不敌面前的魔修,便意图明显的准备拉着自己一起下水,慈恩想到这便恨不得将其碾成碎渣。
“什么渡缘珠?老衲不知”
慈恩话未说完,凤六将紫色的魔气弹入他的体内。
“啊啊啊啊啊!!!”慈恩瞬间发出了极为惨厉的痛呼,口器内的触角像濒死的蛇一样探出背部扭动,巨大的虫躯则如同融化的凝胶往下流着脓液
方楷目光平静的看着地上扭曲滚动的慈恩,凤六饶有兴趣的看了他一眼,随后用脚尖踢了踢慈恩的眼皮:
“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要不要再想想?”
慈恩半死不活的趴在地上,他垂着脑袋不敢和凤六对视:
“签桶里把的第一句便写着:
《只修行,不修性,此是修行第一病。》
所谓的修性就是心念不随外缘摆动,修到最后身心同一切外物融合一体,剔净所有思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乃至勘破万象,寻修真我。
掌握修心比修炼更费心思,方楷每日除了挖地洞、修炼、又多了修心的功课,在做到能完全摒除杂念后,他接连突破两个境界,直接筑基了。
如果说炼气更注重体魄和精神层面的修炼,那筑基则是修道的起步阶段,其修为差距有几十倍之差,其神识范围更是多出炼气期的百倍。
不过这对洞里头的方楷影响不大,只是每日能铲的石头翻了倍数,他起初还觉得这里的土块坚硬,挖的久了,坚硬的岩石在他手中跟铲豆腐差不多;
不知不觉中,他的手已布满了老茧,手心糙的像砂纸一样,指关节更是与常人不同的粗壮。
后面的日子总归就是铲石头、修炼、修心,从筑基初期一路修炼至金丹。
境界到了金丹中期那天,方楷的神识突然感应到了一只飞鸟,他急促的站起身来,脑袋磕到了上方的岩石,他弯下身靠在岩石上,又再次放出神识,不放过一丝动静——
这次他感应了猎猎的风动以及雄鹰划破长空时嘹亮地鸣叫声。
方楷一屁股坐回地上,他长吁一口气,这样的日子总算是快熬到头了。
这之后,积年累月的时间似乎变得更加冗长、难以忍受,方楷只能咬牙加快挖石头的速度,从金丹中期挖到了金丹大圆满
在踢开最后那层岩石壁后,刺眼的光亮从外照了进来,方楷被刺的眯着眼睛别过头。
他颇为不适应的用手遮在额头前挡住亮光,从洞口探出半截身子,他面前是巨龙般蜿蜒的山脉。
这条山脉连绵不绝,连神识也探不出尽头。
而他的位置处于山脉的中端,脚底下便是流动的云海,这磅礴壮观至极的景象让方楷生出恍若隔世之感,他放下遮挡着太阳的手,看着上方的烈日恍惚了许久。
缓和下来后,他看了眼手中的锄头,天级中品的锄头用到现在,锄刃被消磨到只剩下短短的一小截,若是这段山脉再绵长一些,恐怕只能用手去挖石头了。
方楷从储物袋中捞出了许久不见的棺材,他拍了拍的棺材未见动静,这才想起劣质的法器都有其使用寿命。
没想到自己寿元未尽,棺材的寿元先耗尽了,方楷颇为歉疚的摸着棺材盖,指尖燃起火焰将棺材与锄头一同焚化了。
他从洞中跃下,因为岩洞的高度不及他的身高,方楷之前需得一直弓着身子,如今直起身时,身上的骨节咔咔地响,他在洞中的时候不到二十岁,现在身量似乎是抽高了不少,体魄相比之前更不必说。
冷风打在身上时,他迟钝的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竟变成破烂的布条,烂的连蔽体都无法,脸上更是胡子拉碴似极了野人。
方楷掐了个口诀把自己收拾干净后,从山脉上飞跃而下
面对着这片山脉方楷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随便挑了个方向径直飞去,他的神识在方圆千里探测着,从山脉到深林、到村庄最终在入眼最繁华的位置落了下来。
“十方城”
方楷盯着刻石上的字无声的念道,十方城是妖界的国都,与东洲地区的诸山隔了千万里不止。
因着人修经常将妖修的幼崽捉了当灵兽坐骑,甚至开辟出驭兽宗等门派,总之拉了不少仇恨,妖修自然极痛恨人修,寻常修士都不会来妖界给自己找不自在。
方楷收敛起周身的气息修为缓步在城内走着,街上有大半的妖修都顶着兽耳,有些还会牵着未化形的幼崽,修为高的则看上去与人修无异。
他看着来来往往的妖修,一时间有些迷茫,于是拉住路过的一只兔妖问了他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现在是哪一年?”
“天汉五百一十三年。”那兔妖奇怪的看了方楷一眼,回答道。
方楷脸色一僵,他在地洞里竟待了二百四十六年。
十方城,都兰典当。
这日,典当行的老板梁茗坐在柜台前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她铺子生意不好,到这个时辰了还连个上门的客人都没有,她看了眼外头的天色,心想若是半个时辰内还不见人,今日便准备早些关门了。
突然间,她抖了抖耳朵,微微抬眉向外看去。
门外走进一位衣着粗简布衣的高大男子,待他走到柜台前,梁茗才注意到那男子不仅身姿凛凛,相貌同样不俗。
他的头发用暗红色的布条束成低马尾,更显得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肤色是漂亮的小麦色,妖修多貌美,梁茗在十方城待了这么久,这等英俊刚毅的男子还是少见。
男子在店铺内随意的扫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