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给我整得害怕极了,我怕他给我下老鼠药。】向千兰不怕真刀真木仓的跟人干架。她就怕那种背后放冷箭的。
这两天秦爱国的态度,给她整得背后发毛。
群里排队一样地发了六个点,然后明姝忍了又忍实在没忍住:【宫斗明姝:你就没有想过,秦爱国得斯德哥尔摩症了?】
明姝发出这条信息的时候都忍不住夸赞自己记忆好。这么多年了都没忘记这个略显复杂的称呼。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什么玩意儿?】向千兰看着那一个跟外国人名字一样的病名一脸懵逼。
【原始社会阿花花:就是神经病。别人越打他,他就越喜欢打他的人,简称受虐狂?】
这个解释吓坏了向千兰,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人。她忍不住出屋子,秦爱国这两天很乖,让干啥就干啥,没让干的也会找事情干。
在今天之前,向千兰一直觉得秦爱国在伺机报复她,对他的警惕心升到了极致。
但经过群里的小伙伴们点拨,她发现事情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这会儿秦爱国站起来看她,那眼睛跟狗似的,亮晶晶地看着她。
真她娘造孽啊。向千兰忍不住感慨,然后开始寻思起秦爱国为什么会转变。
仔细琢磨着琢磨着,向千兰想起来了,那天早上,她去让秦爱国起床的时候,那小鞭子,好像不经意间落在了秦爱国的下三路。
这特么不就是字母圈?作为一个能动手就不逼逼的姐姐,向千兰也是被字母圈的人邀请过的。但她实在是没有那个癖好,严词拒绝了。
没想到兜兜转转,她还是被受虐狂给染指了?
向千兰心里日了狗,然后回到炕上,拿出镰刀表情严肃地联系群里人。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我观察了一下,他好像有s那个倾向,而且还是那个,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越打他他越爽?】
向千兰觉得这个问题棘手得很。长这么大,她就没有遇到过这么困扰她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有问题她都是捏拳头就上的。
【那我打他不正好满足他了吗?但要是不打他,我怎么给原主报仇?】
我们一起入睡的
群里人纷纷给向千兰支招,男人都是贱皮子,就不能满足他,明姝直接让她换了种折磨人的方法。
比如半夜让秦爱国起来干活,一件事情,找茬儿了让秦爱国反复做,什么难听的话都朝秦爱国说之类的。
在深宫多年,折磨人的方式多了。明姝随便说一个,都让向千兰如获至宝。当下她就去村子里逛了一圈,还花了两分钱从隔壁孙大叔家买了两三捆柳条回来。还自发去大队领了二十斤麻条回来。
现在向千兰的大名已经在整个秦家川传遍了,她成了小媳妇们暗中羡慕的对象,也成了婆婆一辈最讨厌的存在。跟她同一辈的男人们见到向千兰都绕着她走。
现在秦爱国母子两个都成了整个秦家川前后的笑话了,秦爱国更是被男人们私底下议论,腿瘸了就罢了,居然连女人都降不住,简直就是废物。
秦爱国天天要在家干家务,侍弄菜地,连门都不敢出,他越这样,名声越差。现在私底下,村里的男人都管秦爱国叫爱国丫头了。
向千兰提着麻条从村里招摇过市,那些蹲在大队办公室的男的目送她离开,一个屁都不敢放。
要搁以前,这些贱男人是得朝原主吹口哨的。毕竟原主是从山里嫁过来的,说是嫁,跟买也差不多了。被调戏两句也没什么,也不会有娘家人来给她们撑腰。
至于原主之后会不会被秦爱国打,吹口哨的男人就更加不担心了。秦爱国介意只能说是秦爱国小肚鸡肠,再发散一下,也是原主太妖娆,勾三搭四。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向千兰今天在秦爱国那边憋了气,就想找个地方出一下,奈何那些贱男人们安安分分的。师出无名,讲道理的向千兰更憋气了。
回到家下意识地想要打秦爱国出气,但一想到自己打秦爱国,秦爱国就爽,她硬生生忍住了。直接大步朝着隔壁房间看。
想象中的巴掌没有下来,秦爱国有点失望。他刚刚还想,等会儿向千兰打他的时候,他不经意间露出下身呢。
秦爱国想起前几天,鞭子抽过他身体时那种仿佛从灵魂战栗的爽感,让他欲罢不能。他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在娶了媳妇儿后总觉得不满足了。
他特别怀念那种感觉。
向千兰看到他那样,害怕得抱住了自己,觉得自己可真是太特么的可怜了。居然遇到了这种变态,本来以为是个家暴狂,谁能想到呢,芯子里装着的,居然是个受虐狂。
……
向千兰的崩溃大家不知道,林夕第二天起床后没出门,而是在家里给草儿打项圈。首饰匠人天刚蒙蒙亮就来了。
滇省这边的习俗是家里只要来客人了,甭管是什么客人,都要用最好的东西来招待。
池香萍早早地就起床了,在首饰匠人上门之前,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腊猪脚给炖上了。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来炖的。
茴香根特有的味道,混着腊猪脚的香味,让人光闻着就馋得直流口水。
首饰匠人闻着这香味,就知道主人家的伙食怎么样,他麻利地从工具箱里把工具一样样地摆出来,一边跟池香萍她们寒暄,一边干活。
草儿的项圈好做,镶嵌宝石也没有要特殊的设计图,只需要把宝石镶稳就行。首饰匠人一边镶,一边跟林夕说她买的这个玻璃颜色正,手感好。
林夕但笑不语。首饰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项圈,林夕珍而重之地把项圈给草儿戴上。
然后把它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她家的月季花边上开了一丛黄色的菊花,林夕就用这个做背景,配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那颗红色的宝石上,好像也闪着光芒一样。
她没忍住,给草儿拍了好几张照片,每一张草儿都是不同的姿态,但一样的高姿态,可爱极了。
阿花花收到照片,激动地来回看了好多遍,林夕是个好主人,草儿跟着她不缺吃喝,生活十分安逸,到了滇省的这几天,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来回巡逻好几遍,然后在花丛底下找个舒服的能晒太阳的位置,摊平晒着。
阿花花看着草儿这样,十分想念它。在原始社会的她已经开始在试着养家禽了。她最先圈养的是羊跟一种长得很像兔子的动物。
阿花花有时候看着那类似兔子的动物,就想起草儿,她多想抱抱草儿呢,也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机会了。
阿花花叹着气,越发思念了。
……
首饰匠人打首饰打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爷爷跟堂伯过来陪客。这也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了。有男性客人到家里做客的时候,必须要有男性客人陪着。
林夕捉摸着可能是怕人说闲话。毕竟农村这些老太太们啊,好的时候是真的好,不好的时候那一张嘴巴可以压死人。
中午饭刚刚吃饱,大明宝跑过来了。
“小林夕小林夕,我们去乌峰镇玩吧?我男朋友要去那边工作,我在家闲着无聊,也想跟着他去。但他白天要上班,晚上才有时间陪我,我白天太无聊了。”
乌峰镇是个百年的古镇,从很多年前开始,乌峰镇就开始做起了旅游项目,现在小镇虽然已经商业化比较严重,但那古香古色的城、街道却依旧受国内外旅客的喜爱。
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公司花了大价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