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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跟你说了吃了亏就跟我说/被哄骗先洗G净再上班去

 

的。在他的预想中,真要和那些人撞见,那也得是他的生活更加稳定之后,他可以像个成熟的大人,情绪稳定的和那些人遇见。

而不是像今天,只误以为盛耀要把他送回家去,就止不住呜咽。

他不想在那些人面前表现得那么窝囊。

林屿情绪低落,但也知道自己拗不过盛耀。他等来了自己的新手机,把卡换过去之前,特地和盛耀确认过新手机是不是也算在债务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将对盛耀的印象拉得再低一点。

这确实是个混球。

他不愿意和盛耀躺在一张床上,于是抱着手机去了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蜷着,胆战心惊的给老板编辑消息,说自己家里有急事,需要请一周假。

一周,应该足以说服盛耀放他离开了吧?

等待老板回复的时间里,林屿一直提心吊胆。他怕老板直接拒绝,可没想到,老板竟然还算平和地问他请假原因是什么。

他想了想,认真回复。

【我哥哥得了绝症,没有多少时间了。】

好歹算是请到了假,林屿没有对两个兄长抱有一丝一毫的歉意。不管怎么想,他都觉得那两个人被他献祭也是活该。

眼盲心黑,四舍五入,那就是绝症了。

之后几天,林屿就住在盛耀家里。盛耀回国之后自己住一栋,不用每天和盛家父母照面,林屿也觉得轻松不少。只是他还是困惑,不明白盛耀为什么要将自己留下来,毕竟他俩之前的婚约也只是基于合作,按理来说,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确实不应该像现在这么拉扯着。

他无奈,有时候甚至都开始想是不是可以偷跑出去。毕竟盛耀看起来暂时没有要把他的存在捅到林家人面前去的样子,就算他真的赖账跑掉了,盛耀应该也不会大张旗鼓地找他。

唯一的问题是如果他真跑了,为了避开盛耀,他还得把现在工作辞掉房子退了……

一切就又得重新开始了。

林屿犯愁,整天都打不起精神来。可盛耀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每天雷打不动去上班,一天工作结束回来,竟然还能按着他做色色的事情!

太苦了,这日子实在是太苦了。

林屿躺在沙发上,被压着腿操得皱着脸蛋哭唧唧。他觉得盛耀在性事上的癖好真的很糟糕,很能折腾人。比如今天盛耀刚下班回来,他还蜷在单人沙发上看手机呢,盛耀就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格外兴奋的朝着他扑过来。

短裤连带着内裤都被剥到腿弯的位置,他的身体被打开了,双腿叫盛耀擒着往下折。

小屁股被迫翘高了,林屿眼睁睁看着盛耀挺着根粗红狰狞的鸡巴来磨自己的穴。他咬着下唇不想给盛耀反应,可不知道他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需要过多前戏,只是被盛耀用龟头抵着屄缝蹭蹭,他就忍不住开始流水了。

明明才做过一次而已,可林屿意识到自己的穴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放浪。每次男人一碰,无论是用手还是阴茎,他的穴都会给出很是热情的反应,屄缝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水淋淋的,阴蒂迫不及待从包皮里吐露出来,软红的穴眼止不住的开始吸咬,因为没有带着林屿离开。

“宋元在救济院的时候……身体还好吗?”

从林知云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林程按了按额角,愈发确定了不能让林屿知道宋元身上发生的事情。

不然以林屿的性子,一定会主张把宋元接回家的。

“宋家原本那个孩子,是个病秧子。”

林程记得,那个孩子和林屿一般大,周岁的时候宋家宴客,林正清带着贺礼过去,还说那孩子看着就身体不好。

病秧子少爷好不容易长大了点,仍旧是受了凉就得卧床休息的身体。六岁那年秋天意外落水,之后就一病不起了。

对外消息是病得起不来了,但林程现在终于知道,是就没挺过来。

宋家大概是出了很严重的问题,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去救济院领养一个小孩在家里粉饰太平,而就是那时候,林屿离开了救济院,把机会留给了宋元。

当时的林屿只想着那家人看着就很有钱,条件很好,他想把好的留给宋元,于是趁夜离开了,想促成宋元被领养的局面。

也就是那天,他被林桉带回了家,宋元被宋家人接了回去。

“应该是他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个人有问题。”

宋元在救济院的时候还是很健康的身体,但到林家的时候,确实是病弱的体质,好几次,还用了家里的医疗室抢救。

而宋元对宋家佣人的态度也很莫名,林程偶然听宋元跟佣人发脾气,问对方是不是来监视自己。

“你是说有人为了让他更像死掉的那个人,所以故意把他的身体弄坏了?”林知云脑袋一偏,感叹,“你们有钱人都挺有病的。”

林程拧眉,刚想提醒林知云,林屿现在也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可他没来得及开口,手边电话先响了起来。

他原是不想接的,可按断之后不过两秒,电话便再度响起。

这次是林桉打来的。

不好的预感已经涌现出来了,林程冲林知云说了声抱歉,侧身接起电话,“怎么了?”

余光瞟见林程面色愈发难看了,林知云转头喝水,已经在琢磨自己是不是应该趁着现在离开。他没怎么掩饰,于是等到林程挂了电话,毫不避讳便朝着他看过来,“你故意的。”

林程伸手,把林知云手边的电话也翻开了。屏幕上显示着通话中,是他熟悉但厌恶的号码,看时间,从他落座之前便开始了。

“现在你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还是有一个问题。”林程攥着手机,骨节绷得发白,“你为什么选择帮盛耀。”

“我不是说了吗,我对那个笨蛋有一点愧疚在的。”拿过手机挂了电话,林知云起身掏出纸币结账,“所以这种选择题,我要遵循他的意见。”

有那么一瞬间,林知云以为对方会揍自己。他眼看着冷脸的男人身体紧绷了,双手放在桌上交握着,身体前倾,是一副明显的要进攻的姿态。

但万幸是对方收住了。

“你是说在我们和盛耀之间……他选择了盛耀。”

“这应该很好理解吧?”林知云拧眉,因为在感情方面他很是迟钝,以至于他现在是很真切的觉得林程的问题非常莫名其妙。

“盛耀喜欢他,他们以后会结婚,那当然要……”

话还没说完,面前突然就砰一声巨响。林知云一时不察被吓得打了个寒战,等到看清了在林程手底下被锤烂的咖啡杯,提醒,“就算你手受伤了,可该赔的钱还是得赔。”

和盛耀一起离开家,这是林屿很艰难才做出的决定。他知道只凭着自己,肯定是很难从家里离开了。

林桉说他再走的话,就要打断他的腿,虽然后来林桉也解释了是开玩笑,但他根本不信,他总觉得林桉被逼急了是做得出那种事情的。

而林程也根本不让他自由行动,现在他想出门买点东西,都得林程首肯,还得要警卫跟着才行。

家里院墙一周都有警报装置,手上的戒指也怎么都摘不下来,林屿几次三番对林程发牢骚,“你是把我当小狗了!”

每次林程都只是将他抱在怀里亲他,垂着眼睑,用晦暗不明的眼神盯着他瞧。

像是也觉得抱歉了,但就是绝不松口,不提要给他摘下来的事情。

在家里吃穿不愁,也再不用冒着日头出去工作奔波,所有的烦恼都来自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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