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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第十四天

 

觉痒过头了,鼻子很痒,心里也痒。

如果我知道闵昂之前脑子里的话,我一定要说——闵昂才是世界第一帅气威猛温柔……的撒娇精猫。人类最厉害的话术——世界第一。果然他跑来另一边蹭我。

我也没躲,毕竟闵昂这么主动,多好啊。不经意的孩子气都是安全感灌溉的。他小声说:“我不太懂表白什么意思。”

我很喜欢这样,他问了我就答。没有逼迫,我们只是想更靠近而已。

我想起那段有些挑逗的话,笑着说:“表达想法和心意。我们之间是——表达爱意。”

他犹豫着开口:“向洛是我见过最好的老虎,是一只聪明勇敢可爱……的幸运虎,第二幸运吧,第一幸运的是我。”

这算表白吗?是夸奖吧。但我感受到沉甸甸的爱意。我很高兴,我也是一个喜欢被夸奖的人吗?我肯定是一只喜欢被闵昂夸奖的虎。

但是为何我是第二幸运呢?我只不过在时间流逝中发呆,降临此地,走进深林,成为老虎,还有我终于等到了……我们。我不应该是裹挟疲惫灵魂而来,专门化身一只名为幸运的老虎吗?

我回过神来问:“为什么呢?”

他大声说:“因为闵昂是向洛的伴侣啊,这还不够第一幸运吗?”

这么直白纯粹的话,掩盖所有的声音,狠狠撞入我老虎皮囊下的人类灵魂里。我看过那么多学者书籍的辞藻,再没有其中一句话能让我愿意就这样跟着他远去——不论哪里,什么身份,我的灵魂雕刻着一段他的旋律。

我肯定是哭着说的这句话:“闵昂是我唯一最最好的伴侣,是我心里……世界第一最好的大老虎。”

我的所有人类知识的储备在这一刻尽数关闭了,甚至比不上咿呀学语的稚童。此刻我和闵昂是一样的,甚至需要他带领我。一切全部失效之后,还能互通的仅剩我们的炽热爱意了。

闵昂手足无措,一边亲我的鼻子,一边把我扒到肚子下面。可惜我也那么大一只,塞不进去,不过好温暖啊。

闵昂吻鼻子不够,还舔到了我的嘴巴。我笑了起来……

我们在山洞里躺了很久,说了好多随意的、有趣的闲话。一个自然的穴口,把人类世界的烦恼,动物世界的残酷都隔绝在外,留出这个安心的充满两只老虎的悄悄话的地方。

闵昂说的多一些。我发现他是真的烦躁同胞兄弟,描述里难掩嫌弃——打架抢食总是失败,还有不爱干净。我喜欢听他说话,我也愿意迁就他的小心思,毫不吝啬地夸奖:“好厉害啊,闵昂不愧是东部森林的霸主……”

闵昂很乐意听到我的赞美。不是另一只公虎的臣服,只是他想在伴侣面前展示自己最漂亮的羽毛,我仰慕的神色让他很是满足,更别说还有那些甜言蜜语。闵昂心花怒放,晕头转向。

我也想用故事靠近闵昂。秘而不宣之外的成为老虎的故事,我可以说的有趣一些——

“我躲藏在一片存在绿色食物的树丛后面,把身子埋进雪里,只露出头和尾巴。我晃动尾巴,吸引狍子的注意力,它们是一定会回来作死的,我甚至不用追击。果然,奇怪的毛棍,让那只狍子去而复返,这里狍子很多,它甚至还撺掇了另一只同类。之后我填饱了肚子,然后就——遇到你啦。”

我凑近闵昂的耳边:“我很聪明,在猎物面前摇动尾巴也是心存恶意,这是生存计谋。不需要怀疑,我在老虎面前摇动尾巴,——闵昂,我一直只有你一只老虎。——我在你的面前摇动尾巴,是我独爱你,是我累着也要给你看见的喜悦,是比你弱小的我想要具体捧到你眼前的爱意。”

闵昂肯定是说不出这样的情话的,他只想再出去给我猎一只雄性马鹿,最好是出门就能遇见野牛。

闵昂是那样认真,眼神是那样认真:“等我们都老了,我守不住这片领地了,我们就在这个密林里边的家里,或者流浪也好,直到不能再迅速奔跑反应,我也可以去草丛里露出尾巴,给你带回来一只傻笨的狍子。”

动物世界最瑰丽的情话莫过于避开捕猎受伤,给予食物饱腹。闵昂还真是特别,考虑到的不止今天明天,还有那么多年后的未来。我们仍然在一起,他还是在稍前方领路保护……

还有我拿来打趣的小骗术,他不解过,但从未嘲笑过,他甚至能不在意使用,给我带回来安全与食物。我只能抱住这只让人类无尽动容的老虎,像攥紧整个世界。

我亲吻闵昂的嘴唇——人类最能直白表示的爱意。其实我觉得鼻子敏感许多,但是我依旧忍不住亲吻他。

闵昂也是觉得鼻子比嘴巴舒服很多,所以等我亲够了,就换成他来吻我的鼻子。我也轻吻回去。可能是这块空间过于安全滚烫,连闵昂都晕头转向,我们在深夜熟睡了。

晕头转向,闵昂确实是晕头转向!我的担忧应验了——人类的刀具不见得干净,清洁处理较晚,伤口有些红肿发热。

我观察了闵昂的伤口和状态,以老虎的身体素质应该很快就能恢复。但是我还是想让闵昂舒服些,我出门叼回一些净雪,保持伤口洁净,降低发热体温。

虽然昨晚进食,但是发热损耗的热量不少,我最好能成功狩猎。

清晨灰蒙蒙一片,我被闵昂的异常惊醒。他可能认为只有我在一旁的气味,现在睡得扭动呢,直往我这边拱。

我离开后气味会消散,所以我叫醒闵昂:“我出去狩猎,你安心养病吧,等我回来,别担心。”

闵昂醒来听完,肯定还是不愿意的。昨晚才说出的豪言壮语,今天自己就成了一只病猫,而且他检查过自己的身体,不久能好,只是现在有些无力。

但是他看见我关心坚定的眼神,确定自己的领地没什么威胁便听从我了。他听着我走远的脚步和消散的气味温度,直感觉那段誓言的真挚和心里熨帖。

我也是希望能自己捕获一只野鹿,带给闵昂享受。但是靠我现在这样一只假虎的能力,除了诱骗狍子那样的特殊鹿,我应该只能在其他鹿蹄后吃灰。

我恍然间想到昨天插进树木里的尖刀,这或许是我破局的关键。虽然我有尖牙利齿,但是多一个武器总是好的。

刀可以投掷,虽然虎爪不能灵活运用,但是找好角度,出其不意,我只需要依靠体重,就能让目标关注我本身的力量时,突然刺入身体。此外我可以制作陷阱,插在树叶隐藏的地上,或者追逐时路旁的树干上。人类的灵魂不只是我的弱点,除了情感外,它也可以在生存方式里作为优势。

但这一切都需要我回去昨天战斗的场地,拔出熟悉地势里空地旁树上的刀具。

我没有迷路。我野兽天然的力量欠缺,除了稍微适应野兽的地域能力还有嗅觉作用外,我需要多使用一些记忆。记忆下山的路,回家的路,以及现在的路。其实人类的记忆能力偏差很大,我得益于以前发呆的习惯,所以回忆得不算吃力。

再次回到这里,刀具也幸运地留在原处。我把它拨到地上,眼前仍是能依稀闪过闵昂战斗的样子。昨晚上最开始不应该睡着的,跟着出去还能再看一次,就像——盖世英雄一样。

不过还好我没跟出去,说不定只能拖后腿,这可就得不偿失了。纯种的老虎一般不会选择这样弱小麻烦的同伴,应该说不会生出同伴这样的词汇,那昨晚的故事也就全然不会发生了。

我只是开个玩笑,一只老虎在雪林里拿刀具,还有什么有趣的故事吗?拜托——其他动物要么逃跑,要么冬眠,不知道这只饱腹的假虎很乐意笑看他们出糗,并不一定会驱赶猎杀。

旭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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