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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最美丽最可爱最幸运的露比

 

露比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

首先,他长得很漂亮。

他留有一头火红的长发,每次从灰扑扑的街区跑过都像一团火焰燃烧着肆意蔓延,柔顺的光泽在天空下又像闪耀的红宝石,和他的名字一样。

每次出门街上的大人都会亲切地和他打招呼,再顺便给他点吃的或者几分钱叫他拿去,他们都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早在战乱中横死,所以他从小就在流浪。

“嗨!露比!”

裁缝店的安姆大叔露出友善的笑容,露比一路小跑过去,现在正是夏天,阳光洒在他那头红发上,更加刺眼了,经过他额头细密的汗珠的反射,简直能把人灼伤。

“安姆大叔!”露比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他知道安姆对他一向大方,只要他走进眼前这间裁缝店,跟着安姆走进里屋,就像现在这样——

安姆滚烫的手掌摸上露比柔软的脸颊。

“你今年多大了,我可爱的小露比?”

安姆急色地把另一只手伸进露比打着补丁的轻薄衣衫,粗粝的指尖迫不及待地捏住完全没有隆起的乳肉,大力地揉搓。

“唔……我多大了……我今年……”

露比嗓音含糊,因为安姆的手法实在太过分太老道了,简直就像是有魔力一般,捏着他的乳尖往外拉扯,弄得他又痛又痒,但他明白自己不能躲,只得僵住身子立在原地,不一会那手又变成了揪着那里反复扣刮,似乎要钻进里面去,再把他开个洞一样。

很快他的眼睛就湿了。

波光粼粼的,浸润得那双碧绿的眼睛都成了一汪湖水,而且这水马上就要从中流出来,流到他已经被抚摸出红痕的雪白面颊。

“哈哈,小露比已经爽到想不起来自己的年龄了吗?”

“怎么样,这样是不是更爽?”

周围全是布料,安姆粗喘着热气,在狭窄的里屋和娇小纤细雌雄莫辨的男孩挤在一块,埋下头钻进露比的上衣中,露比刚被他短刺的头发扎得呜咽,胸前就被另一种湿润包裹。

“呀啊、啊——安姆……”

安姆一辈子没喝过奶似的吮吸在刚才就已经被掐肿了的奶尖,力气大得露比浑身发抖,又麻又酥,说不清是舒服还是难受,但这感觉很恐怖,他甚至害怕自己整个人都被吸进去。

身体不自觉地扭动,想要摆脱,然而他的腰很快就被抓住,他那么瘦弱,安姆的大手一捞就把他牢牢禁锢在自己怀中,他抖得更厉害了。

“小露比,叔叔是不是让你很舒服?”

从下面传来模糊的嗓音,露比的脑子乱糟糟的,好像有一团火在身体里流窜,本来夏天就已经够热,他上半身的皮肤还和安姆的紧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于是他又挣扎了两下。

“不要动,听话才是好孩子。”

安姆的手飞快地朝露比同样破旧的裤子下绵软的屁股扇去,发出啪地一声,露比的眼睛彻底盛不住泪水,他半张着娇嫩红润的小嘴,随着安姆一起低喘出声,细细密密的,犹如百灵鸟在歌唱。

“安姆大叔……我……”

“知道知道,小露比忍不住了,要叔叔来帮忙。”

安姆大叔露出变态的笑,一双手伸向更加隐秘的部位。

一具赤裸白得发光的身体出现在昏暗潮湿的里屋中,胸部布满了红痕,与胸前的长发重叠,就好像那头红发在皮肤上延续。

露比手里攥着从安姆那里得来的钱,步履蹒跚地绕过一堵高墙,向更偏僻的街区走去。

安姆大叔最近越来越奇怪了,他红晕着脸颊想,以前还不至于脱他衣服……太阳很大,他越走身上越出汗,手心很快就把纸币洇湿,那几张薄薄的纸皱巴巴的,他拿到眼前仔细观察,又凑近鼻尖闻了闻味道,是钱的味道——

他的眼睛又变得亮晶晶了,即使他的腿软到不扶着墙根本走不了路。

不管怎么说,都只是摸摸而已,他忍受着胸前和下面的刺痒难耐,只是这么简单就可以拿到几毛钱,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这种好生意?

露比点点头,他自信自己是这片贫民窟中最漂亮最可爱的男孩,他可以比别人更轻易地得到钱。

“露比,回来了!你弟弟出去打工了,他让我跟你说一声他晚上回来!”

刚到自己家附近,就有一位头顶山羊耳的老人精神矍铄地向他大喊,边喊那双耳朵边抖动,和光秃秃的脑袋一样,上面并没有多少毛。

“好哦!吉里斯爷爷!”

露比深深呼吸了一口独属于他们这里的混浊空气,笑嘻嘻地走近家门口,从口袋里掏了掏,翻出路上管杂货店要来的半个硬面包递给吉里斯。

吉里斯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好小子,刚来那时候爷爷我没白帮你。”

“是呀,当时可多亏有爷爷。”露比跟着一起大笑,打开完全不起安全防护作用的门锁,进到再多一个人下脚就嫌挤的小屋里。

他这才松开一直捏着纸币的左手,一张一张地把这几毛钱理平,反复数了一遍又一遍,才珍重地藏在床底。

如果什么时候能去城里生活就好了,露比托腮畅想,类似安姆大叔那样贴着墙的地方就好,只要住在那堵高墙里面——对了,还要和沃尔甫一起。

沃尔甫就是露比觉得自己很幸运的第二个原因。

他从小相依为命的弟弟。

说是弟弟,可其实并不是亲生,而是露比很久以前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毕竟没有人类会拥有一个长着狼耳朵和尾巴的半兽人弟弟。

半兽人。

刚才的吉里斯爷爷也是半兽人。

人类和兽人的战争至少持续数百年了,近十几年处于暂时休战状态,对于人类来说,兽人是非常可怕的一类物种,他们和普通的野兽不同,明明还长着野兽的外表,却能直立行走,同时也拥有智慧,还有他们自己的文明,最可怕的是,人类是他们的食物之一。

沃尔甫的人类父亲就是被他的狼母亲吃掉的,而他从小因为介于两个种族之间的外貌饱受欺凌,无论是在哪边的世界。

他刚被露比捡到的时候连话都说不明白。

而露比,在母亲还没有离开的时候就想要一个弟弟,想都没想就把沃尔甫从脏兮兮的垃圾桶里抱了出来,从此之后他们就一起生活。

他最喜欢摸沃尔甫毛茸茸的耳朵,尤其是冬天,沃尔甫的体温更高,晚上和他抱在一起睡觉简直称得上是幸福。

即使由于沃尔甫的耳朵和尾巴他们被迫换了很多个城市。

目前这个是他们居住的最长的一个,可能是因为有吉里斯爷爷这个半兽人在先,也可能是因为这里的人比他们以往更穷苦,所以没人关注他们,沃尔甫受到的白眼比之前少很多。

不过最近露比在想,或许他们又要换个地方生活,原因是沃尔甫被骂杂种的次数直线上升,这也是他拼命攒钱想搬去城里的理由之一。

毕竟有传言说——人类和兽人又要开战了。

战争——

虽然露比一直对外说自己的双亲死于战乱,但是他实际上对战争并没有什么实感,因为在他还不记事的年纪就已经休战了。

这是他的第三个幸运。

瞧,他就是如此地幸运。

刚出生就赶上休战,被很好地保护在人类居住地随意奔走;遗传来自母亲的美丽的外表,尤其是那头红发让他比别人赚钱更容易;虽然从小就没有父母,但却有一个比谁都亲密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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