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完成数2:“宿主你瞧瞧!TM狗都比你——”“别说脏话。”
的土匪没有区别。
“目标好感+3。”
机械音响起。
肃承运眼神闪烁,没继续谈话的心思,动了。
“不好意思,赶时……”最后一个字入耳的刹那,那道高挑身影消失在了视野中,手提铁棍的人心一震,下意识将铁棍举在胸口。
“……间。”声从耳边来!
来不及转身,提铁棍的像是被山峰撞了一下,肉身跟铁棍一齐飞出,拍在墙上。
先是一声闷响,再是变调的惨嚎。
余下几人眼珠似将脱眶,转身就跑。
“大哥我错了……啊!”“救命!”
“……你,你别过来!你……你……想对我做什么?!”
肃承运弯身,脸在阴影中,忽半侧头,瞥一眼身后人神情,直觉不妙。
看向一地男人,他没耐心自己掏,便把先前对方的腔调照搬,添上点儿嚣张:
“把钱交出来,留你们小命。”
刚搜刮完,机械声响了:“目标好感度+5,总好感度8,已超过目标对当前伴侣好感度,任务完成数+1……原资产8884,已翻倍,当前资产:17768。新手优待期结束……”
赶上了,真好。
原资产是身上现金加系统已经奖励在他账户里的钱,翻倍后,多出的会自动加到银行账户——系统通过股票和金融期货赚钱,资金合法。
把女郎送到公用电话亭,没多久,一辆小轿车开来,停在马路对面。
下来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不错的脸成熟的气质。
肃承运多看他一眼的原因,在于男人有双蓝眼睛。
外国人在火车站也少见,第一个目标的脸他没记住,眼睛记住了,这个男的跟那个混血小颜的眼睛很像。
“这是你的?”
“我的哥哥……亲哥……”
给小白狗丢下从六个中某个衣兜里摸出的火腿,肃承运转身。
“等等!那位小哥!你等一下!”
对方没停,听他喊还更走快几分。
看不到正面,可背影也能看出肩宽腰窄,腿部修长,身姿矫矫不群。
这少年虽只一道背影,已能勾得人心神牵挂,男人的蓝眼睛闪烁着潭水似的幽幽光芒。
可惜。
是个不识抬举的小东西。
盯了会儿,直到背影消失,男人面色冰冷,直到看向自己的妹妹,才恢复款款的温情,担忧道:
“没事吧?”
边问边小心扶住了女郎。
一家开到很晚的大排档。
“他太帅了!我看见他,别说讲话,我差点都要喘不上来气儿!”通亮一双蓝眼,喝得白里透红的脸,颜英把啤酒往桌上一砸:“后来他一个劲往前走,根本不给我多说的机会!到了出站口把我的包一放,一转眼就连个影子都没了!我怕东西丢,不敢再回去找他,池越,你认得的人多,你帮我打听打听呗!他真的对我很重要!”
池越敛了笑:“你找你的前男友,要他帮你打听你一见钟情的新对象?”
“你是前前前……前男友,最重要的,你对我,才不是喜欢。你啊,到现在,你肯定都不懂什么是喜欢,”“男友”一词在颜英这里,要算上杂志里的明星,还要算上武侠,国内外漫画里,各式各样无数的纸片人……知道他没生气,颜英摇头笑说,“你在这方面不过八窍开了七窍而已!”
池越也放下筷子,端正坐了:
“敢说我一窍不通?那你说说什么是喜欢,我听听高见。”
“我想保护他,我想给他爱……”
颜英眼神转为朦胧:“我想帮助他,又不想有哪怕一点点伤害到他的自尊心……你知不知道,他最后没收我的钱就走了。”
“没收钱可能是忘了。”
颜英用筷子背狠狠在男人手上敲一下:
“去!是对我有了好感,这才不愿收我的钱。有好感,但是因为条件,不敢说。其实我哪里是在乎他条件的人,唉,你不懂,你没见到他……他就像一个美好落魄的小王子,等着我这样的哥儿去疼爱呵护!”
池越好险没露出呕吐的表情。
他敷衍笑两声:“行,我跟我哥们儿都说说,帮你留意小王子。”
看着颜英痴怔的神色,又想他从没对谁上心成这样,一种奇异复杂的冲动忽地涌了上来。
他想见一见那个人。
除此之外,又不满足于只是见面。越是回忆颜英的描述,越是想找到那个人。不服,好奇,在轻微的醉意里混作一团,伴随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尤其是想到颜英说那个少年穿得不好,脏还破的时候,一种异样陌生的感觉便会缓缓流动。
池越垂眸,倏地低声道:
“要真找着了,我先看个仔细。看看是不是真有你说的这么好。我有点不信。”
“他比我说的还要好!”
被颜英认真且愤怒地瞪了,声音洪亮地驳斥了,池越脸上并不作色,只玩笑似的说:
“假如真人有你说的十分之一好,那么即便他因为穷不敢见你,我也把他劫来,让你疼爱他个够。”
“为什么哥哥是蓝眼睛,妹妹却是黑眼睛?他们不是亲兄妹?”
双手垫在脑后,眼睛里是诚挚的好奇,只着一件旧衬衣的少年,平躺在铺着蓝色床单还没买枕头的小床上。
少年修长的身体将床衬得短小局促。
床单褪色发白,看起来倒还算干净。
这间小屋,严格说只一厨一厅,全靠房东用大衣柜和布帘子各占一半地硬生生隔出个卧室,在原本的客厅。
“这涉及基因学,”它宿主来自高武世界,通武学不懂科学,系统解释得耐心,“首先,基因分为显隐性,显性跟隐性同时出现时呈……”
听完以后肃承运心满意足,睡了。
练功是不可能练功的。好穷。
他的功法除了要天赋,更需要各种天材地宝,煅烧得精华,融进水中,只有泡进金币里才能练。
租的地方离繁华区有段路,次日,他起了个早,用走的去了商业街。
系统把基本背景输给了他,这是个甚至不需要中学文化,只要有想法有眼光再添点机遇就能发财的年代,万把块本,做不了大买卖,弄个小店面倒腾点小生意足够。
离得最近的商业街,叫管花街,人流量很可观,在这个年代,人们手里开始有了一点钱,下馆子的人越来越多,整个商业街最火爆的几家店,除了一家卖服装一家卖饰品,其余的都是在卖吃的。卖吃的里头,卖牛肉汤,卖面条,卖小馄饨的,这三家客最多。
都是卖带汤的热食。
之后数日,他一一去三家店内消费了个遍,卖汤面馄饨的店很多,就这几家店火,肯定要去吃吃有什么特别。
除了汤底鲜香,像是更在于辣椒油颇有滋味。坐在店里,他边观察边听食客们的口音,听他们聊天的内容,找到机会就问几句。
本地人尤嗜辣,本地食客们辣放得最重。
几天下来,他尝出有趣的一点:这三家的辣椒油除了火候到位,不呛人只有麻香,里面糖跟白酒两样东西所占的比例,大差不差。
他默默记了。
白天探店,各处观察,晚上他回租的小屋看这几天买的书。
对于这个世界他知道的太少。
店内充斥鲜辣诱人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