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有笨蛋情侣没有)
时,他拉紧弓箭,正瞄准一只雪白的兔子。只听“咚”的一声,兔子倒下,却不是因为他的箭。
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提起那只兔子的耳朵,仔细察看。白兔的脚不停扑朔,鲜血由于它的动作向四周飞溅,溅到他的苏格兰裙上,好在他裙子是暗红色,血迹不明显。
白兔的后腿受伤了,他看到一条狰狞的伤疤横过后腿的跟腱,伤口喷涌出鲜血。
“……太可怜了。”他想,虽然他本来是想用这只兔子饱餐一顿,可是,那只兔子的红眼睛直直看着他,似乎在对他哀求。万物有灵,他生活在森林里,受着它的滋养,理应像乌鸦反哺回报它。
他在附近摘了些草药,放入口中嚼烂后,吐出抹在白兔后腿上,再将衣服撕成一条条,把后腿绑上。白兔似乎也感受到他的善意,乖巧地任他摆弄。
最后,他把白兔放回森林深处,那里能给它很好的庇护。
白兔被放回地上后,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消失在茂密草丛中。
傍晚,两手空空的他返回小屋。在走到门口时,他嗅到一股淡淡血腥味。难道那只兔子回来了?
抱着这个想法,他赶紧打开门,看到一个人倒在地上,浑身是血。
他上前把人抱起来,注意到对方雪白的头发,白皙的肌肤,精致漂亮的五官,就像那只兔子……
来不及思考,他把人抱到床上,又小心翼翼地为对方脱去脏乱又充满血污的衣服。
没了衣服的遮挡,他看到雪白的胴体,引人遐想,可惜上面全是丑陋的伤疤,鲜血不断往外流淌。他小声抽气,被眼前人的惨状震惊到,随后反应过来,赶忙在小屋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一些外伤药,轻轻地为伤患擦上。
一整个晚上,他为那个人忙里忙外,终于弄到凌晨,才抵不住困意,靠在床边睡下。
当初升的阳光在他脸上轻佻,闹得他缓缓清醒,一睁眼,他闯进一片森林里,墨绿色的眼眸看着他,带着一丝好奇,一丝冷漠。
他离眼睛的主人只有咫尺的距离,能清楚看清那人漂亮的眼睛,雪白的肌肤,秀挺的鼻梁。惊艳得他无法呼吸。
“你救了我?”毫无血色的薄唇开合,清澈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轻轻敲响他的耳膜,像雨落声动人心弦。
他一时愣住,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
那人得不到回答,有些不耐,眉头微皱,转头看向四周。
一贫如洗的屋子,再转头看向眼前高大健壮的红发男人,一脸茂盛的大胡子,呆傻的目光,看上去像个原始人。
“你会说话吗?”那人耐着性子,又问一句。
他听到后,终于清醒过来,磕磕绊绊地回答。
“是、是的,先生,昨天你倒在我门前,我就把你带进屋治疗。”他看着那人墨绿色的眼睛,感到有些害羞,微微低眸,耳朵染上一抹红霞,好在他皮肤黑红,看不出来,“谢天谢地,我糟糕的治疗技术让你能好起来。”
“谢谢。”那人说,露出一个微笑,眉眼弯弯,惹得他内心不正常的跳动。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一股脑把内心的话说出来,说完后又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人的表情。
“我叫琼斯。”那人说。
阳光透过窗户进入屋内,慢慢爬上琼斯雪白的发丝,像是为他渡上一层圣光,宛若天使般昳丽。
他又看呆了,心脏疯狂地跳动不安,他想对琼斯说些很重要很重要的话,但是,他知道,那看起来太唐突,太显得他图谋不轨,毕竟他们才认识不到半天。
“你的名字?”琼斯目光幽幽看着他,表面上仍然是一副温和的样子,内心却开始唾弃眼前的救命恩人。
果然,人类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劣根性,喜欢美丽的事物,又喜欢破坏美好的存在。眼前的男人,是不是看到他后就想占有他,侵犯他?
“布鲁斯。”他顺从地回答,心里确实想得都是琼斯。
想他,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
越来越露骨的目光,让琼斯感到不适,不过,现在自己一身伤,无法动弹,只能依靠眼前的人……思及此,琼斯收起不耐的目光,换上一副笑脸。
他看到,琼斯笑起来,会露出兔牙,就像一只单纯的白兔。
他又想起那只受伤的兔子,会是巧合吗?
此后一年里,琼斯都住在他的小屋里。
森林里的动物越来越少,琼斯又受了伤,不得已,他只能跑到附近的镇上干粗活,换些钱买药买食物。
琼斯在他的照顾下慢慢好转,精神也好起来,偶尔会和他一起到镇上游玩。他沉浸在与琼斯一起的日子,虽然时不时冒出想表白的想法,但还是压了下去,他觉得琼斯是不会愿意待在他破败的小屋。
他知道只是时间问题,或许哪一天,琼斯感觉待腻了,就会离开他,临走前说不定会说:“谢谢你的照顾,我的朋友!”
很糟糕的想法。
一天,琼斯带他到森林深处,他看见一棵参天大树,比城堡还大的树。
琼斯站在树下,手轻轻抚上粗糙的树皮,目光温柔,像是看着爱人般的温柔。
“它快死了。”琼斯突然说,语气带着悲伤。
快死了吗?他仰头看大树茂密的树冠,明明看上去还是富有生机,为什么说他要死了?
看着他不解地神情,琼斯没有回答,而是默默看着大树,轻轻叹息。
“布鲁斯,你救了我,我很感激。”
听到感激的话,他反而心脏一抽,有不好的预感。果然,琼斯宣布他要离去的消息。
“谢谢你的照顾,”琼斯转过头,对他微笑,绿色的眸子里流露出一瞬的不舍,但转瞬化成静谧的森林,了无生机。
他又能说什么呢?说到底,他们充其量只是相识一年的陌生人,琼斯对他的示好永远只是淡漠的表情。
于是,他也扯出一个微笑,与琼斯告别,目送纯白天使“飞离”森林。
似乎一切又变回原样了。他回到冰冷的小屋,看着木桌上两个盘子,颓然地坐在椅子上沉默。他想乐观地安慰自己,可现实悲观到令人无法言语,最后他只能包着他的猎枪睡去。
在那片绿意盎然的森林里,只有一个红头发的猎人,孤独地穿梭在树枝间,偶尔,他会站在一棵参天大树的顶上,向远处望去,寻找一抹雪白的身影,只增徒劳。
他的故事本应这样草率结束,就像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的暗恋无终。随后,他兑现他的诺言,每天种几棵树,等待他们长大。但就像之前说的,他的计划还没开始,他就离去了。
那天,他照往常一样回屋,远远就看到有一队人马在他屋外徘徊。他紧握猎枪悄然前进,却看到意想不到的人。在那堆人里,为首的人穿着华贵,骑着矫健的白马,一头银色的头发随风飘逸,宛若天使。那天使不是别人,正是先前离去的琼斯。
他大喜过望,莽然冲到白马身边,高声呼喊着琼斯的名字。
众人听到他的声音,紧张地拔出剑,锋利的剑尖直指不明所以的他。
“琼斯?”他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冷漠的琼斯。
这是什么情况?他想,于是他向前一步,可周围人的剑逼得他只能后退。
琼斯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挥手让士兵退下,才骑着白马靠近他。
“好久不见。”琼斯说道,“抱歉,这么唐突,但我想带你离开这里。”
不容分说的语气让他皱起粗红的眉毛,他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