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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亲哥的水手与不会说话的鱼

 

呼吸,害怕稍一挣动,就会将肠道破开,雷普利怕海水肆无忌惮的灌在他身躯里,怕他自己被灌满精液烂在海上。

但雷普利听见自己的喘息,一声比一声更急促,甚至有些像个淫荡的妓女,像是在催促它进得更深。它又像个冷静自持的嫖客,一声不吭,就差在操完他之后把钱甩在他脸上。

雷普利的腰被它掐着,抓着一个性玩具的把手那样,将他的臀肉套在它的性器上。起初它胡乱撞着,像是盲目寻找出口的困兽,却在雷普利颤抖着尖叫一声后,着力于攻击起某个位置来。它生殖器上的突起在每次抽插间都碾过那个点。雷普利从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也能敏感成这样,他眼白翻着,抽搐着,却不能摆脱,像一个被困在情趣玩具里的可怜灵魂。沙砾装点着雷普利的发,温热的泪顺着脸颊一直流,他尖叫着求它慢一点。它像是听不懂,反而操得更加残忍,每次撞击,柔软的穴口都会擦过它性器根部的鳞片,连接处半泡在水中,已经被磨得有些肿。

雷普利听见他的声音被撞得零零碎碎,小腹涨着,乳白色的分泌物顺着马眼淅淅沥沥流,又在摇晃间洒得到处都是,海上,沙滩上,又顺着浪,漂到远处的尸体上。

“不,不要,奥利弗!”

雷普利尖叫着,不知道射了多少,甚至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得上射,与它的相比,这或许只算得上潮吹。

它的小腹撞在雷普利的臀肉上,穴肉抽搐着,绞着它的性器,精液绵长地浇灌拍打在肠壁上,若不是那液体这样冰凉。雷普利甚至以为它是将自己当作便器,将秽物尽倾泻在那处脆弱柔软的肉洞里。被它拉到怀里,雷普利依旧无法动弹,火光映在它似人非人的轮廓上,他突然意识到,刚才自己叫它奥利弗,看它张开口器替自己吮走汗,雷普利红着脸,简直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4

那样多的生命消亡在海中,每一捧水都承载着灵魂,它不是全然的傻瓜,雷普利想要它帮忙找艘小船,甚至为此做了牺牲,但每当他请求它时,它就像现在这样,侧着头,连鳃也不动弹,沉静的像无机质的蜡像。

又在装傻了。

雷普利从沙滩上站起来,他想起小时候抓来蚂蚁,放在水盆中的木板上养。

流浪的确浪漫,除了行囊,就再也不不必背负什么了。但船总要泊在港口。被雷普利抓来的蚂蚁最终都踩着面包屑跳进水里,挣扎着死去。人类的确比蚂蚁惜命多了,它或许以为抓住了雷普利的弱点。只可惜雷普利是个水手,是个海盗,这座岛也不是一座全然无用的荒岛。

他跪在火堆后面,等着天亮,等着埃德雯的商船。

它仍趴在水里,脸上溅着雷普利的精液,或许对它而言有些烫,以至于它看雷普利时不得不半闭着眼。

浑浊的黄白色黏液顺着雷普利腿根滑下,带着肠道的温度,它倒是从不体贴,肉臀又被操得有些难以阖上,腰间腿间全是青紫的指痕。

两指在肉洞里抠挖着,雷普利也不管它的目光了,扬着头,这个角度的光影显得它有些可怜,但如果它再聪明点就会知道,雷普利不可能怀上它的孩子,这样它就不会浪费这么多精液,最后用来孕育沙子。

“就算你假装听不懂,我也要走了,快跑吧,人类要来了。”

它的鳃张阖着,将蹼掌搭在沙滩上,像是又有话跟雷普利说,但他实在讨厌这种一遍遍死去的交流方式。

站在火堆后,雷普利把从尸体上扒下来的衣服穿在身上,破晓的天边,船帆与日轮的光晕重叠。它的尾鳍急切地在水面打转,雷普利背过身去,没有看它。

天光由我身后投在林间,飞鸟栖在树上反复的叫着,虽互不相通,但虫鸣也应着。有人拿通用语叫道:“喂,这是怎么了!”雷普利转过头去,只见到日已高升,埃德雯船上的大副背光朝他喊话,手指着岸上的尸体。

“啊,我是胜利号上的水手,途中遇到了海盗……”雷普利是这样回答的,他们接他上了船,给了他新鲜的食物,还有一杯啤酒。

“那海盗的船长呢?”埃德雯问雷普利。

摇摇头,雷普利努力吞咽着:“没了,船也没了。”

“唉,只可惜那半船抢来的鲸油……”埃德雯站在旁边,看了这个可怜水手一会,突然笑着问,“怎么,你还怀念起那座岛。”

大海沉静着,雷普利倚在船尾,看那盏未点亮的灯,没有回答。

水手的故事,就让他留在海里吧。

很多人认为邪恶是可以被祛除的,就像liftacurse那样。实则不然,他们能够想当然地提出这一点,很明显是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当中的一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有些人天生感觉不到美,我可以理解。

而有些人,在生命的早或晚,能够感受到召唤。我不喜欢听从命令,就当作是自己心里话,仅此而已。

我从孩提时代就被唤醒了,溺死小鸭子或许只是一小部分。我热爱血腥场面,马车碾死人,女人从楼上跳下来。脉搏鼓动着,在收紧的指节下失去了跳动的能力。我能理解为什么杀手能捅出发表之后,我兴奋得整夜睡不着。

结果警察在名声之前找上了门来。

他们给我看最新的一页报纸,上头印着开膛破肚的黑衣女子,我知道这次她的裙子真的是黑色,而不是印刷导致的结果。那个金发女孩死了。

我看向眼前的治安官,我的麻烦大了。但还能怎么解释呢?开膛手凑巧和我看上同一个女孩。

我这样说了,治安官先是笑了一声,像是嗤笑这个绰号。“别给杀人犯起绰号,这会让他们洋洋得意的。是吗?安德森先生。”

我的嘴唇有些麻,努力笑着,“相信我,真的是巧合。大家不都爱看这样的题材吗。”

“报纸上可从来没提过露西穿的是红色裙子,除非你能从黑白灰中看出其他颜色来。”

我支支吾吾想找些听上去合理的解释,最后只说出一句:“我在梦里见过她。”

真是荒谬。果然,治安官身后的两个年轻警察对视一眼抿着嘴,偷笑的声音落在耳朵里简直像烧开的水壶。

我被领到警局去,做了些笔录,在经过进一步问询后被单独关在一间小屋里。听不见外面声音,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来回踱步。

“……那些女人被弃尸在垃圾堆里,或是巷角,很显然杀手并不在乎她们的身份,甚至可以被解释成唾弃,里面哪能看见一丁点的爱。他有足够打开胸腔的力量,应该相当壮硕,比屠夫还要血腥。里面那个变态作家最多是个自以为是的小丑,并不符合这样的动机。”

年轻警官举起手来,问出了那个在他心中纠结许久的问题:“那么杀手为什么选择拿走一部分内脏呢?”

治安官向他轻轻一指,表情颇为欣赏。“好问题,格莱特,真是个好问题……”他双手撑在桌上,又翻看了两遍案宗,“有时候,猎人会留下自己的战利品……”

等我被放出去时,天色已经全黑了,一名年轻警官全程陪同着。他的名字叫格莱特,在送我到家后,他提出自己有些饿了。

“怎么办呢,现在的面包店大约已经关门了。”

我听出他话里的暗示,于是只好勉为其难邀请他来我家里做客。期间表示了对于警察没有把自己抓进监狱当替罪羊的感谢。

他莫名其妙地看我一眼,“警察可不像你们写的那样无理。更何况,这样的案子可不是什么小人物能做出来的。”

我努力忽略他暗示我是小人物的事实,讪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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