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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呆子小说网 > 当穿到武林的宋兵甲变成大美人后 >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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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痴痴怔怔的想,要不就不走了,死在这儿?

忽然转头跟方智说:“叔想回家了,真的,特别想回家。”

他跟方智说这话的时候,两人的年纪仿佛一样了,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措,孤苦无依,带着水泽迷惘,在阳光下融化了生气,说完之后,又仿佛老了几十岁,行将就木的发出一声叹息。

方智静静地看着他,他其实一直不太关注他嘴里说过什么,他还有很多事,每一个都比他重要,更值得他想,此时要想一想他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这样竭力的想,仿佛此刻才肯真正的关注这人,家,他的家在哪儿?裘佬儿还活着的时候,两人在蜀州那个林间小屋,此人天天都会趁送饭来跟自己说上一箩筐的啰嗦话,那时,他俩对彼此的认识殊途同归,都认为对方不正常,有病,一个不说话,一个说的都是人听不懂的废话,沈方知不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只知道他应是真的有一对很疼爱自己的父母,没有年幼失枯失恃,平平安安,极为珍贵的把他养到这么大,没什么心计,单纯的发蠢,给人家算计欺骗,自己还不知,肆意发他那没什么用的善心,善心,那是从小就没了家的人不会有的,恶人好当,善意轻贱,害人害己,于是沈方知过去抱着他跪在妞妞坟前快要倒下的身体,紧紧抱着他颈项,怯道:“悯叔,你回家了……我怎么办呢?我能跟着你回家吗?你说过,走哪儿都带着我的,让我一直当小孩儿,我都记得。”

方智一直抱着他颈项,依赖十分,惧怕十分,于是林悯看在他面上,也自我劝慰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吧,人命如草芥,草芥何必自轻自贱呢,已经够轻够贱了,欲要找点儿快乐的事来想,却怎么也想不到,只也抱着他小身子想道,还好,方智还在,方智跟我还活着。

收拾脸色,低头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几乎吹动坟前尘土,终于,一一将头花、发钗等物,一件不落,一起深埋在埋葬妞妞小身子的土包前,林悯脚步跌宕站起,声音沙哑道:“上车吧,我们继续赶路。”

遭受不住的时候,只能逼自己不去想,全当离开是遗忘。

两人驾着马车在路途上走了没两天,便开始吹东风,东风换暖做冷,风止之时,便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跟着马车,走到哪里下到哪里,浠浠哗哗的,野田间潮湿起雾,河水遍涨。

下着雨的夜间,林悯咳嗽着将方智抱在怀里,两人一起缩在差不离棺材大小的狭窄马车里,方智倒还罢了,林悯连脚都伸不直,缰绳绑在路边树下,树冠遮雨,湿叶哗哗,车顶滴滴答答的清脆砸珠声,在这样的环境里,倒还消愁助眠,使得紧紧抱着唯一剩下的孩子,一路心境如雨的男人渐渐安稳睡去了。

好看的眉间在夜间车门外檐一盏昏昏吊灯的隔窗相映下,笼着皱着,比旅途无依的雨声还凄苦。

沈方知见他睡实了,才悄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雪丸塞进他唇缝中,对自己说,我是嫌他一直咳,不肯好也不看病,吵得我烦,那雪丸入口即化,林悯梦中呢喃,一点儿没反应:“老……爸……唔……妈……”

做完这一切,就仔仔细细的看他在雨声夜灯下熟睡的脸,眸光温软,自却不觉,只是想,希望你这张脸别让我失望。

被他抱得太紧,收回目光,仰躺着欲把手臂枕上颈后也做不到,轻轻挣了几下,没一点点作用,见他睡的这么熟,却给自己留下了这样的为难,又把烦躁升起,欲要一掌将他推开,不知怎的,又轻叹一声,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强行闭上眼,挨着他那条没装伤的手臂已压麻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雨声停了。

林悯好容易才能将陷在泥滩里的马车赶出来,甩着鞭子往前奔了小半早,便在正午时分平地展原上看到了一个村落。

有个背孩子的农妇从村口出来,向他们这轮上满是泥污的行进马车过来了。

林悯一路光靠嘴问,此刻便想想问问此地是何处,离江南还有多远,便客气唤大姐,叫住了,乡野村妇,世道又乱,哪里有男女之分,又不是闺阁拿不动针的小姐,都为活命罢了,立刻停住了,本欲听他问话,谁料这戴着斗笠,下巴围着布巾,只露一双眼睛的怪人痴痴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张嘴吭哧道:“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去江南还有多久?”

若不是见他马车里伸出个小孩儿头一直怯怯盯着他俩观察,这农妇只凭他刚才那样,便不愿意搭理他了,眼神太怪了,怪怪的盯了自己好久,都是有孩子的人,都不容易,便没好气地带着浓重口音嗔他道:“这个地方是竭州芗县哩,江南……没得听过么?你格进城切么,进城,有的来那些个客栈旅馆,老板格晓得,人来人往他送走许多格,阿哩我来,都没出过芗县来,哪里晓得格。”

林悯痴着眼神听她说完话,便点一点头,温柔道:“多谢,那请问这里到竭州城多远?”

农妇背上背的是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比妞妞还小,被他们说话吵醒,急急用牙牙幼语哭喊道:“娘……娘……奶……吃奶……饿……”

林悯正对着这鲜活的小女孩儿勾起感伤来,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农妇已当着他敞开怀襟,把孩子转前来,拿丰盈的乳汁喂养她,手上拍拍哄哄,又睨着他没好气道:“阿哩你好格麻烦格,八十里,赶早走么,黑格瞧到得了么。”

林悯早不敢再看了,站立的动作身子前倾,有点颤抖,很是奇怪,眼先侧过,又转前来,贪贪看了最后一眼,才急急道声:“多谢。”

在农妇“阿哩阿哩不消事”的软语中,和方智的注视下,急忙跳上马车赶走。

策马走了没多久,两人在路边打火吃过午饭,方智便揉揉眼睛说他困了,林悯巴不得他困,本还想怎么哄,这下倒不用忙了,急忙给他铺了毯子在马车里,叫他躺在上面好好睡。

眼瞅着方智起伏着小胸脯睡熟了,呼吸匀称。

林悯便悄声下车,在路边找了一棵粗壮点能遮住他的树,箕坐在树下,瘫着两腿,把裤子里那个看见那农妇胸脯的就翘个不停,一路赶车磨糟的他苦不堪言的东西掏出来,慢慢的侍候。

气息粗重,闭着眼睛,只想着那农妇的样子,她左侧的白胸脯上,也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生的真的太像了,像他初恋,也是林悯那方面的初体验对象,从高中谈的,一直到大学快毕业,长的并不是校园女神那挂的,他就长成这样,能有什么女神看上他,林悯自嘲笑笑,是他同桌,老戴个厚眼镜,微胖,除了皮肤白,五官分散脸盘子大,十分普通,但学习不普通,稳定在班里前十,林悯跟她是日久生情,因为老好人属性,只要是两人值日,她要忙于做题,林悯想自己也学不懂,不如给人会学的腾点儿时间,能帮她干了的就都干了,后来一来二去,林悯老照顾她,就互生了点儿情愫,高三谈了一年,上了大学,第一年还好好的,到第二年,有一次约会的时候,见她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没戴眼镜了,人家笑说是学会化妆了,给她看了一堆口红,说她们宿舍谁用什么谁用什么,可好看了,林悯也看不出来颜色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口红,就还是那样,她说什么就跟着附和什么,那天晚上出去开了房,结束后,她脸上的妆化了,进卫生间一洗,还是原来的她,林悯很高兴,激动的很,就想搂着她再来一回,人家却把肩膀挣开了,从说完口红的事就不太高兴的样子,林悯傻子,当时还没看出来,后来,情人节那天,林悯送了她自己逃课兼职一学期买的几个w的名牌包包,笑着跟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平时不送你小东西,因为不会挑,怕你又跟我不高兴,过节嘛,得送好的,别嫌弃。”人家跟他联系又频繁了,完全看不出来已经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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