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温吞哑巴受×偏执恶劣攻◇兄弟年上)
陪在旁边的人是我。
可笑的是整整七天,经历了乱七八糟的调查,这个不可一世的人物才被他的副手提请下葬。被子弹洞穿了头颅的家伙,尸首还要被人一番摆弄,从来对局子敬而远之的男人,偏偏死后在那处停留了这么多天。
至于那心照不宣的结果,我也不想深究,因为不配。
我不是他唯一的情妇,但是却是最久的,久到什么程度?久到看清他忠心耿耿的副手是个多么狼子野心的东西。
那个被核心人物簇拥的青年面容憔悴,却未消弭片刻颜色,活脱脱的病美人。长发被他工整的梳起,不留瑕疵,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远远地望向我脸。
说句难听点的,那些男宠言论从来不是空穴来风,不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罢了,毕竟眼前这位也不是个消停的主。
也许那个已经进入坟墓的家伙沾沾自喜自己的用人之道,半点没有想过对方效忠的是他的奶子和屁股。
天,原谅我说话粗鲁,毕竟我也不过是个没天分念书,好吃懒惰的情妇角色。我若真的有上位的心,早就乘着床上意乱情迷,框那个大头鬼了。可惜我不谈爱,也不想跟那个危险的副手搞三人行。
所以我能留到现在,无外乎在副手眼里是个不够档次的敌人,一个一只手可以捏死的小蚂蚁,且安分守己,不谈感情。
墓碑上的照片定格在他初次接管帮派时合影的笑容,讽刺至极的在雨水滑落而下,变成一副又哭又笑的模样。
我该试着恨他,因为我的优越生活不翼而飞,我这个肤浅的女人可能要彻底沦落到风尘里去,我不在乎他的死意味什么,因为太阳照常升起,地球仍然自转。新的祸害还会不断的顶替他曾经的位置。
苍穹之下会追忆他的,也就那一个人罢了。
太累了。穿着高跟鞋呆在角落里小半天,疲惫感油然而生。我踏着积起水洼的路面,故作优雅地向门口走去,人还未动几步,就被人拉住了手腕。
“江婉宁,我想和你谈谈。”
我回过头,对着因为匆匆赶来而被雨水淋个狼狈的男人露出无害的笑。
“聊什么?分享一下和同一个男人纠缠不清的破烂事,还是唠唠他怎么死的?”我睁大眼睛看着他面肌肉的细微变化,对着失去唇色的可怜模样深感快意。
见他不说话,我自顾自地讲了起来“顾辞,你在回避什么?外人都说你顾辞是他王冕最听话的狗,我看这狗咬人的模样也够难看的。”
“所谓找我,是怕晚上合上被子侧夜难眠吧?毕竟,今个可是那位的头七。可是你又哪里来的脸觉得他重返人间来找你呢?”说话间我的声音越发尖锐,我不敢想象自己落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歇斯底里的泼妇模样。
王冕是个地地道道的人渣,做的是吃人的买卖,感情上也是一个存粹的烂人。可我来这里就是有私心,就是丢脸的心怀不轨。
我们都不是好人,我看着沉默的顾辞,在心里如是说道。
深吸了口气,我将伞移到他的头顶,黑色的阴影将我们笼罩,光影留恋于他的侧脸。
“你知道的,我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同你讲话,当你对着自己过命交情的兄弟下药的时候,你在我这的形象就早变了味。”我目视前方,压低嗓音说。
王冕救过他一条命,在眼前这个青年还是个辍学肆业的小屁孩。戏剧性的“英雄救美”。可这一身反骨的小兔崽子认了死理,偏要跟着他冕哥混。所谓的孺慕之情,说不定都是为了把人拐上床糖衣炮弹。
若不是王冕真的又直又滥情,说不定顾辞会考虑怀柔地谈场恋爱,而不是在一个名贵的红酒里下药,再把我从床上拖到地上。
我江婉宁什么场面没见过?
好吧,这种下属搞上司的尿性事我还真没见过。
活春宫辣眼睛得令人发指。
平时野性难训男人在床上其实是温柔体贴的。但顾辞主导的性事,被动承受的男人只有崩溃的承受和陷入梦魇无法挣脱的呜咽。
看着那张硬汉的脸被肏到涕泗横流,心底的那点兴奋让我们关系逐渐失控。
如果说顾辞是主谋,我也是胁从犯。这与他的威胁并无关系,我是一家吃饱全家不饿,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我只不过是觉得这场闹剧太过有趣,情不自禁地踏上舞台。
至于王冕直不直,都是次要成分,爽起来叫得可比我好听。
大部分时候都是糊弄不设防的男人睡下,然后叼着烟依靠在沙发上,看着顾辞像一个肌肤饥渴症患者一样抵在王冕的颈窝感受着怀里人的气息。
很难说我没有对王冕动过心,不过那之后我能心平气和很多了。因为我还没有把那点喜欢变质到像顾辞一样发疯的地步。
我是自视清醒冷静的,不过让女人发疯素来简单的很。
“北巷的方圆几里,所谓的争斗都是夺权,所谓的意外都是早有预谋。”我漫步在墓园,入目的皆是进去轮回之人,至于该在今日访问的男人,不过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一个念想罢了。
“我们都知道,那天该出现在会所里的是谁?”走到门口,我转过身对着他紧抿嘴唇的样子露出了然的笑。
我今天皮笑肉不笑太多次了,这真不是个好趋势。
“人死如灯灭,你那些没说出口的,没如愿以偿的,都该过去了,顾辞。”
“你说一切都结束了,我却相信它刚刚开始。江婉宁,好好看着。”顾辞顾辞拨开染上水汽而沾在脸颊上的头发,认真地回了我驴唇不对马嘴的一句。
“好啊,我看看你如何荣登高位,报仇雪恨,孤苦终身。”我挑眉,伞柄在手中转了一圈,临走前还要酸他一下。毕竟我这种没本事的人也就是围观一下风吹草动。
“祝您好梦,顾先生。”
站在等候多时的车子前面,我将伞递给顾辞低声道别。
毕竟啊,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午后的阳光温暖的让人昏昏欲睡,庭院的凉风携着不知名的花香吹拂到脸上。黎暮叹了口气,将视线从手边的写生簿移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那点不值一提的悬念被眼前的结实手臂打破,一只拿着苹果的手探到他的跟前。
“小叔,请你吃苹果。冯姨刚买的,特别甜。”夏飞宇咧开嘴笑着,一口大白牙看的人晃眼,他长得不算帅气,至少对于黎暮这种搞艺术的人来说,若不是眉眼有点他母亲的韵味,这张脸可以说平平无奇。但是少年人天性爱动,身高腿长,一身肌肉线条流畅,视觉上倒也不惹人烦。
“你自己吃吧,我又不喜欢这个。”黎暮摆摆手,他其实也没跟夏飞宇说过几句话,面子上是叔侄,彼此心知肚明到底是什么关系。小孩认死理,一口小叔从小叫到大,没脸没皮的劲儿,许是黎暮再是拒人千里,也被磨的没了脾气。
“就尝尝呗,不好吃再还给我就是了,多大点事啊。”夏飞宇不死心地把手里的东西往黎暮唇边递过去,黑黢黢的眸子满是认真。
黎暮刚要开口把他劝回屋,苹果就被那股力量推了过来,他自暴自弃的咬了一口,咀嚼的动作仍然是极为抗拒的模样。倒也不是难吃,只不过他不喜欢汁水过多的食物,对于夏飞宇的献殷勤也讨厌得厉害。
“我不喜欢,丢了吧。”黎暮冷冷地说,语闭却眼睁睁看着夏飞宇就着那处“缺口”啃了起来。少年的声音含糊的厉害,伴随着咀嚼。“我又不嫌弃你。你不喜欢,下次给你带别的好啦。”
他赤着脚踩在水泥板上,光亮照在他的脚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