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挺身(3)
自愚昧,自作自受,无法向任何人倾诉。这个时空没有「水清攸」这个人——过来、未来都不会有,她的儿子不算是消失,而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哪怕清清想到坟场凭吊si去的儿子,也做不到。
清攸在上一个时空si了。清攸在这个时空从来没有存在过,更加说不上是屍骨无存。
也许因为她在宿舍久违地做家务、做饭,令她想起那一段当单亲妈妈的日子。滕思悠从来不回家。头几个月,清清还拿着手上的十多万积蓄过活,每天不si心地检查户口结余,老是期盼滕思悠回心转意,至少给他们母子汇生活费。
可是,从来没有。户口里的钱一点一滴地花掉,最後只剩下几万块。清攸本来读一条龙式的私立学校,一年学费高达十多万元,哪有钱?她唯有让儿子转到屋邨学校,接受免费教育。清攸真的很乖,他说:「妈妈,我会努力读书,拿到奖学金,就可以用来买下一年的教科书了。我不ai读以前的学校,读现在这间就行了,也不用交学费。」
清攸每年参加许多b赛:书法、写作、绘画,举凡奖品是书券的b赛,他都参加。得了奖,他就笑弯一双深蓝se的大眼,双手捧上盛着书券的信封:「妈妈,给。」
「清攸那麽聪明,妈妈要奖励你。」清清抱起六岁的儿子,压下哭泣的冲动:「这些书券不要再用来买教科书,我们去买清攸ai看的故事书。我去跟爸爸说你有多聪明,爸爸一定会让你回去读私立学校的。」
清攸的朋友全都在原来的学校。到了屋邨学校,那些孩子大多基层出身,不曾接触过外国人,一见到清攸酷似父亲的漂亮五官——特别是一双蓝眼——纷纷惊异莫名,有几个小男生嫉妒清攸得到nv同学的欢心,合伙杯葛他,揍得他一脸瘀青,心痛得清清在夜晚偷偷啜泣,这傻孩子还说不痛:「妈妈,我下次不会再被人欺负,我会还手,你不用担心,还是有很多同学待我好的。nv生常常请我吃糖果跟饼乾,还有我今天忘了带书,隔壁的johnny主动让我看他的书……」
为了儿子,清清厚着面皮,去裴星如所住的公寓楼下守候滕思悠。那天刚好是冬至,十二月的大寒天,她等到晚上九点多,见到滕思悠抱着眉目如画、约三岁的小nv儿——滕芍药,打扮高贵的裴星如跟他并肩走着,真是一对璧人。清清自知复合无望,放下身段,甚至跪在他跟前,求他看在水冬yan供他读书的份上,每个月给她一笔生活费。
「水清澄,你看你现在沦落到什麽地步。乞丐?流浪狗?过街老鼠?」滕思悠轻蔑地俯首看着她,滕芍药赖在父亲的怀里,不谙世事,天真地吮着大拇指。
他说:「清攸是你的儿子,是你下贱地爬上我的床,千方百计地怀上孩子。我见到你就觉得恶心,更何况是你生下的杂种?所以我si活不肯让他姓滕,他是你这贱nv人所生的东西,合该跟你一样姓水。你那麽想让他接受优质教育,怎不自己努力工作赚学费?水家大小姐,钱可没那麽容易赚,不是你跪下来哭几下,银行户口的钱就会自动变多。找不到工作,大不了去卖身,双腿张一张就有钱了。不过像你这样的货se,一个月不知要接几多个客人,才能勉强跟那小鬼生活得了。」
自此,清清知道哪怕她在滕思悠面前割脉自杀,这个男人眼皮也不会跳动一下。她不敢在儿子面前再说「爸爸」、「转学」的字眼,清攸也懂事得惊人,彷佛感觉到母亲的难处,即使多想念父亲也不敢说。
他只感觉到,爸爸遗弃了他跟妈妈。他却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她幸福得像个小公主。
清清让儿子放学後继续在学校留到晚上七点,做功课或温习,自己则从早上开始去打工。她去应徵文员,对方见她是大学生就聘请她,可是她廿五六岁才学回来的厨艺,滕思悠这才愿意留在家里吃饭。
清清把腌好的r0u块裹上生粉跟蛋浆,怔怔地夹进油镬,在一阵滋滋油响声中想: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滕思悠对她的感觉,还是逃不出「讨厌」这两个字。她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重新活一次,她尽可能修补每一个错误,不遗余力地做。她斩断自己对滕思悠的痴恋,或许他已成为她的心理创伤,这辈子的她用不着强b自己从情感ch0u离,已会下意识躲避他。减少跟滕思悠接触,令她觉得安全,人生踏上正轨。反之,一靠近滕思悠,她就觉得危险,生怕重蹈覆辙。
即使是自己完全不喜欢的事,例如学习,她都b自己要做好,至少去到大学毕业的程度,然後能够自立。多多少少也好,可以给钱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过得不错,用不着靠你们或者靠男人养活我。
她着实很怕:那种男人跑掉了、切断财源,令她跟清攸陷入困苦的情况,就算是今生偶尔回想,也教她害怕得打颤。这种旁徨,她从来没能道出:能跟谁是她任x地说要嫁滕思悠的,妈妈一向不支持。当时水冬yan又被滕思悠拉下学术圈,只能当个中小学代课老师混日子,堂堂系主任轮落到去教一群字也懂不到多少个的小娃儿读书,被小学生笑他是老伯——她这做nv儿的,有面目在父母跟前抱怨吗?
况且,过不上几年,父母也不在人世了。
她没朋友的。她的世界本来只有滕思悠,父母是给她钱的提款机,家就是一个温室。除了向那男人献媚之外,她没有任何营生技能,没了滕思悠,不止是jg神上的打击,更像鱼没有了水,是一个直接的生存问题。
後来,她的世界多了一个人:儿子,清攸。
水清攸是唯一吃过她的菜的人——在上一辈子。
自从滕思悠在新婚期间拒绝吃她做的菜後,她有一段长时间心灰意懒,把做菜的工夫都丢给工人。结婚不到一年,在她的预产期前一个月,滕思悠就到美国留学了三年,每年只回家两次,都是看在水冬yan的面子。回流香港後,又过了一年多,他在港大站稳阵脚,亲近一直跟水冬yan敌对的派系,终於成功找到机会cha赃嫁祸,诬蔑他论文造假、抄袭一个助手的博士毕业论文,使水冬yan身败名裂。那之後,滕思悠停止接济她了。
她得餐餐做饭,尽可能减少支出。一开始常常出错,试过因为工作太累,回家给清攸做汤米粉时,把糖当成盐。清攸努力地吃,还连连说「好吃」,她心内满足:「这麽好吃啊?给妈妈分一口好不好?」
「……不好。太好吃了,我想自己一个人吃光光。」清攸眼神闪烁,她才起疑,拿汤匙舀了一口,苦着脸:这什麽鬼东西,甜的。
「别吃了,都倒掉,妈妈给你重新弄过。」
「不要,我就ai吃甜。」未足六岁的清攸si守汤碗,固执地坚持要吃,清清骂他,他憋得脸红,眼泛泪光:「妈妈工作到这麽晚,好不容易做的汤米粉……我舍不得。」
这个傻孩子。他就真的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清清哽咽着,不想在儿子面前哭,又不忍心他吃这种东西,强装出笑脸,说自己也饿「央求」清攸分她一点米粉,母子俩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一碗甜甜的汤米粉。
清清盛起炸成金hse的排骨,发现自己满面涕泪,去厕所洗个脸後继续做。等饭滚了,再炒一个小菜跟煎酿豆腐,一个多小时後将饭菜捧回房间。滕思悠稍微收拾过,空出清清的电脑桌,再把本来放键盘的木板拉出来,刚好能放三个菜式跟以红木大碗盛着的两人份米饭。她从书柜的顶层拿出两副碗筷,盛饭。
「蛮好吃。」
滕思悠吃了一块柠檬j跟酿豆腐,若有所思地说。
「一般,勉强是给人吃的东西。」清清道。是她想得他太暴躁吗?她原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