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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

 

这个摄像机,是因为你曾经学过,学习了就有能力使用。我们的大脑会忘记不常用的东西,所以就算你学的再多,你不用学了也是白费的。”

“那么如果说学习是为了享受呢?”我看着摄像头,脑海里浮现出这个问题,汤森先生似乎感到意外,答:“也许也是,你享受学习那么这就是你学习的意义咯!”

“我们继续吧!二,求实yu,追求证实的yuwang。每一个人都希望求证自己的想法,为了证明我所学过的道理我开始观察每一个人,而这么的刚好那一年我的国家发生了一场持续半年的暴乱,因此我得以证实人x的本x。

一个东西如果得到了证实,那么接下来只要是同一个主题或同一个作者的话就会成为实话。

这好b一个人如果证明了金字塔式外星人建造的,那么接下来和外星人有关的资料他也会大幅认同。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类现象,只要你可以说服一个人,那么接下来无论是对和错那个人都会认为是对的——不过这个现象正常得大家都没有在乎,因为从小在学校我们都习惯“老师说这个”“老师说那个”之类的话,我们也觉得小孩子很正常啊!

三,暴动yu,这个的暴动字眼只是一个b喻,也就说过度x的意思——简称极端。只要一个东西被证实了对和错,那么我们的两极思维就会分成绝对对和绝对错。”

我不禁翻了个白眼,这个不是极端人士的特点吗?汤森先生发现了我的小举动,便直言:“不信?打劫是对还是错?”

“当然是错的啊!”

“扶老nn过马路对还是错?”

“对,啊不然呢?”

“所以说么!”他开心地说道,“这两种问题你们都能够很快答出来对吗?正是如此,两极思维的目的就是方便你们快速下达决定,不过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两极思维,尤其是将它极端化更是万万不可。”

这是我直接怼回道:“可是你刚才问我的问题都是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

“群t意识对吗?大家都从小学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如此,因为我们习惯了为每一个东西加上标签。如果有一天那个标签和真正发生的事情不一致的时候,我们就会非常的不理解也非常的不喜欢,尤其是老一辈的肯定都是这样。”

“像你?”

“是啊又怎样?”

“老顽固。”我不禁骂道,他毫不理会我的回应,继续了他的演说。

“举一个例子:我证实了人x,是恶的。既然是恶的那么我也就没有任何的理由帮助人类——因为无论我怎么劝说也没有用——而这个在当时已经被证实了。因此我就开始“冷血”起来,起初肯定不能维持许久,因为这和我从小接受的家教完全相反,但随着许多的证明,也就是从报章,生活,交谈等,这种想法就变得越来越有说服力,因此我才会变得那么的残暴。

可当我真正意识到人x是善的时候,我非常接受不了,我会恨不得重新钻回“人x是恶”的认知世界,因此我一整年都处于这个不平衡的天枰中,直到我出狱接触到其他和我同行的人之后才开始慢慢改变。

总之呢yuwang么坦白说它不算是一个个t,因为yuwang是可以被改变的。yuwang本身就是你的想法产生的“推荐名单”,如同电脑演算法尝试让你获得更好的t验一样。所以与其说害怕yuwang,还不如说驾驭yuwang,让它走向正确的道路不就好了吗?

至于方法么……我建议这个东西需要集思广益,多多收集别人的意见,然后想一想这个yuwang该不该做,有什么好处,真的有必要吗之类的问题。”

“所以……你是因为这样子才会……”

“没错,自从我懂太多道理之后,我就变得不在乎。我才会变得冷血,直到我蹲在了监牢我才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汤森先生望着摄像头的方向,“我只能够说,那个时候的我太冷血了。如果我没有被抓,也许现在我是赏金上亿的杀人犯和强j犯,就纯粹因为我知道了太多开始变得不再乎。”

“这个就是‘绝对的理x可以知晓一切,绝对的感情可以愚昧生活’的道理吗?”我这样一说,他感觉不可思议的问道:“你从哪里学到这句话的?”

“youtube看视频学到的。”

“油丢?什么来的?”

“一个影片社交平台,那边有很多视频可以看。”

“包括《趣味趣闻》吗?”他兴奋的说道,我随即回答道:“是啊,那里应该有。”

“太好了,不用苦苦守着电视机看了。嘘嘘嘘,你看,是一只白se的狐狸。”

我们屏息望着摄像头的影像,一只白绒绒的狐狸探头四处张望,真没想到一只狐狸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而且是稀有的白se。它在那里出现了数分钟之后离开了,这短短的几分钟我难忘不已,虽然不是九尾狐,但这种活生生的还是节。

梦境六,原谅和人类存活的意义

从小父母抛弃了我,我就这样在黑帮毒蝎中长大,从我5岁开始我们就已经开始学会怎样转移注意力,并激发我们伤害别人的潜能——那个时候我人生中第一次拿起刀子,向毛玩偶割下一道道痕迹,玩偶里露出的不是洁白的棉花,而是从旧床褥取出的发h棉花,还带一点发霉的味道。

而现在的我,拿着菜刀往葱割下一道道痕迹,做成葱花放进汤里,现在我的刀沾满的不是蔬菜的菜汁就是jr0u的血和r0u腥味,汤森先生不吃牛r0u,猪r0u,羊r0u甚至鸭r0u都不吃,只吃jr0u,这让我不禁感到疑惑,这个人的味道还挺奇怪的。

自我被汤森先生收养之后,我开始担任起管家兼儿子的责任,每天早上从篮子里收集臭衣服,洗g净晒g——说到晒g有时候还真的运气不好没什么太yan,我就不得不在火边烤g衣服——我宁可嗅着烧焦的味道也不喜欢嗅着汗水发霉的味道,这只会让我g起不美好的回忆而已。

下午我还得打扫一遍整间家,因为窗口开着的缘故许多树叶一直飘进来我们的房间,我倒是无所谓,尤其是我b较喜欢这些发hg巴的叶子,可汤森先生似乎不喜欢,说什么走路发出卡卡声就好像做贼似的。

他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

晚上就更不用说了,烧火煮饭之类的,偶尔还要出外砍材购买食材以及缝补破洞。一切都是我来做,而汤森先生呢?他就一直出去外面巡逻,做好身为森林保护员的责任,尽管他早已退休了。

每日反复的日子我深感无聊,好几次了我很想联系我曾经的兄弟,想和他们继续抢劫做交易等等我们当年做的事情,可我始终都联系不上。想到还要过着这么乏味的生活,不如杀了他算了,没人可以再烦我。

于是我萌生出了想杀si他的念头。

这是一个疯狂的想法,我很确定那个时候我真的是疯了,杀si汤森先生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用被他管,然后可以重c旧业成立一个新的帮派。杀人这个事情我已经习惯了,所以我无所畏惧。

第二个星期六,我算好了他的回来时间,差不多下午4时45分左右他就会回来,只要恰好这一段时间我就可以直接杀了他,毫不留情的一刀了结。按照计划我来到大门旁,静静的等待他的出现,想到即将自由了,我不禁深感兴奋。

终于,汤森先生回来了,我一把刀奋力砍向他的脖子,可不知为什么他却一手拍开了那把刀,然后反手将我的刀夺取。这可把我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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