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荒岛求生(一)
:「需要我一个个音符背出来吗?」
「如果你可以的话,可以试试。」梵蒂尼看看树屋之外:「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场雨还真是大啊。
「如你所愿……」
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涅密斯完整的说出了所有的音符。
「涅密斯,有人夸过你非常聪明吗?」
「啊,很多人都这样说过。」涅密斯毫无愧se的回答。
她可没有愚弄梵蒂尼,在她这段并不漫长的人生中,就有很多人说过她非常聪明:最初是她的母亲,在她开口说话的时候,母亲就总是向她的友人夸耀自己的nv儿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而後是她的父亲,在她跟着他认字的时候,他总会给她带来糖果,说是给聪明nv儿的奖励。
然後呢……大概就是诺亚了吧,那个家伙有时候也会说一些好听的话。
嗯,特别是教她的时候。
之後就更多了,修伊男爵、山姆先生、达利安,密会的友人。
而到了穆勒迪莎,尽管她的老师和学姐没有明确的说过,但是她可以感受到的——费尔南德、伊莎贝尔、夏洛特、菲尼娜,他们都认可了她。
不管是作为弟子还是作为学妹,她都是非常出se的。
「涅密斯,接下来我的话可能不怎麽中听。但这是友人告诫,我希望你能记住。」梵蒂尼看着这位年轻的友人,郑重的说道:「我承认你非常聪明,但是,只有聪明是不够的。聪明既可以是神祗给予我们的礼物,也可能是恶魔放在我们嘴边的果实。」
仰望朦胧雨景,梵蒂尼开始讲述自己见过的故事:「我曾经在龙兰国度的梵尔特城学习过一段时间,知道吗,那里可是号称音乐之都的城市。在那座城市中,有着为数众多的音乐结社,其中最大的音乐结社就是:通古斯。」
「我拿着祖父的推荐信去通古斯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认识了很多非常出se的音乐家。他们都有着出se的音乐天赋,有些专注於乐器的演奏,有些有着美妙的歌喉。就算如我这样出se的家伙,在那个时候,也不是通古斯结社中最出se的人哦。」在赞美自己的时候,梵蒂尼也是如此自然恬淡,因为她知道,自己真的非常出se。
「在我进入结社的时候,有一位号称坠入尘世的天使的学姐。她的歌喉是通古斯结社有史以来最为出se的,就算是我,也无法b拟……人们常说那不是人类应该有的声音,那种声音属於天使!」
「她真的如此出se吗?」
「是的,她真的非常非常的出se!」对於这一点,梵蒂尼非常肯定。
「在我进入结社的时候,我见识到很多出se的前辈,有出se的导师,还有这样一位出se到让人窒息的学姐,这些都给了我无穷的学习热情。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我凭藉着自己出se的歌喉迅速成长,越过一位又一位前辈。在完
at丛林中的猎杀者
接下来的两天,雨一直没停。
灯笼草正如涅密斯预想的那样,在暴雨的冲刷下越来越少见了。
脱离人类社会已经四天了,涅密斯倒是没有什麽不适应的,在那六年的学习中,她已经习惯了独处。只要食物没有出问题,她在这个树屋还是挺愉快的。当然,她也不会感到无聊,毕竟她脑海中还有一大堆研究专案。
甚至可以这样说:现在要是只有涅密斯一个人的话,她反而更容易打发时间。除了必须的营养摄取,她可以全身心的沉浸在研究中。这样的话,不用多久就可以度过这一周时间。
梵蒂尼看着再次走神的涅密斯,这位小姐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这两天越来越容易走神。只要一会儿没跟她说话,她就陷入深层次的思考……
「涅密斯,我们到这里已经多久了?」
在梵蒂尼的询问下涅密斯总算回过神,她r0u了r0u脑袋:「算上那个晚上的话,我们离开半月之岛一共四天三夜。」
「才四天三夜?我总觉得b一个月都要长。」连续在树屋待了两天,梵蒂尼已经感到厌烦了。她可不像涅密斯那样有着长期独处的经验,在外界她是一位元受人尊敬的音乐大师,理所当然被所有人敬重。顺带的,在演出结束之後她也会出席各种宴会。
「简,我讲故事给你听吧。」看到梵蒂尼如此无聊,涅密斯给出建议。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这样哄我。」
「但是简不觉得无聊吗?」
「这点我倒是不否认……好吧,但你可不准再讲恐怖故事了。」
「嘁。。」
「果然又想吓唬我!」
……
距离树屋五公里左右,海岛另一侧。
一道黑se的身影在雨幕中穿梭,它动作很快,在雨幕中一掠而过。
旅行者帮涅密斯她们找的海岛不大,最多也就三四十平方公里,岛屿上森林茂盛,各种热带果树都有一些,这也是旅行者特意留意的结果。
理所当然的,如此优美的海岛中也生活着多种动物:海鸟、燕雀、灰se野兔、小t型的狐狸、鼹鼠……在这个海岛中,位於食物链最上级的是野猪。这些生物组成了海岛生态,通过猎杀与被猎杀的关系,从很久之前就在这座海岛上繁衍生息。
而在这几天,这张古老的食物链网却被打破了。
海岛生物链的顶端,又多了一环。
一只灰皮野猪悠闲的在雨中森林闲逛,不时用蹄子刨开sh润的泥土,从土里挖出小型昆虫当做零食。海岛上的动物已经适应了多雨的气候,就算下雨天也不能打消它们外出狩猎的打算。
这只灰皮野猪已经是海岛生物链的顶端,在自己的领地自然没有任何动物赶来打扰它。悠闲的进食,在填饱肚子之後它还会去欺负欺负别的生物——啊,真是完美的一天。
吃了几只虫子,灰皮野猪有些腻味了。它ch0u动鼻子,在空气中寻找动物留下的痕迹。它今天不想吃虫子,它要吃r0u!不吃r0u的野猪和混吃等si的家猪有什麽区别!
突然,一gu陌生的气味传入它的鼻子。
不是猎物的气息,很陌生。
还有血腥味,这种味道它不会记错的,是兔子!
有入侵者在吃它领地内的食物!
居然有人敢入侵它的领地,灰皮野猪气恼的叫了几声,朝气息传来的方向追去。遵循生物本能,它可以从这gu气息残留的程度判断出这个敌人还没有走远。它已经决定了,待会它就要用这个入侵者的鲜血,再次证明它这位海岛生物链顶端的生物是多麽强大!
在熟悉环境中奔跑让灰皮野猪感到极为惬意:泥泞的森林踩踏上去有一种完美的触感,而四处弥漫的叶子气息更是让它生出一种在泥浆中打滚的冲动。然而身为一只有理想、有威严的灰皮野猪,它决定先给入侵者惩罚,再回来享受这美妙的环境。
十分钟後,灰皮野猪跑到一株巨大的棕油树下。
它四处寻找,终於在不远处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入侵者的身影。
小小的,b兔子也没大多少。
就是这个小东西触犯它的威严吗?
「哼哼唧唧」几声,灰皮野猪横冲直撞的冲了过去。
将近一顿重的灰皮野猪奔跑起来却一点都不b兔子慢,那灵敏迅捷的动作让人不敢相信它居然是一头t型硕大的猪!这也是灰皮野猪最为得意的招式,用自己庞大的t重,辅以野兔般的速度可以形成强大的冲锋。
在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