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节
祝缨道:“他跟山上的人有仇?”
高闪也犹豫了:“听村民胡乱猜的,如此凶蛮的手法,它也像是蛮夷所为。”
“证据呢?”
“呃……”
高闪自认无能,将案子又还给了祝缨。
祝缨道:“罢了,你们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明天我亲自去看一看。”
…………
她当晚嘱咐了吴、曹、侯三人都不许说出去,又让张仵作、高闪等人明早到县衙报到,与她同去斜柳村。
小吴请示道:“那……要不要请那位江娘子一同去?或者还是请杜大姐?杜大姐一走,后头大娘子和老翁就知道了,怕不好。”
侯五道:“不是有张仵作了?”
小吴道:“嘿,有用处的。”他上次想向庞石匠套话,连侯五都拉上了也没成,祝缨派个杜大姐轻轻松松就从小庞石匠和兽医娘子那里套到了话。小吴大受启发!办案,带个女人好套话。他们这些差役,村姑们见着了要么围观、要么躲闪,不大容易说话,女人就不一样了!小江还是个仵作的学徒,带着走名正言顺的。
祝缨道:“不错。”哪怕不带小江她也要从女监里调个人出来同行的,也是为了问话。如果她自己不装成个货郎、算命先生之类亲自摸底的话,顶好弄些身上官府味儿不浓的人去套话。女人最好,因为谁都不觉得女人能做官吏。
做官做吏久了的人,身上很容易就有一股与别人不太一样的气质,说不上好或者不好,但是容易被识破。
小吴心道:学会了一招!
赶紧去通知了小江。
小江这里接到通知还不肯信:“真的?”
小吴道:“当然!我哪里敢消遣你?纵不怕你,难道不怕大人识破了收拾我?”
小江道:“呸!你的鬼心眼儿可也不少呢。”
“这不是好事么?大人身边儿的缺心眼儿够多的了。”
两人拌了几句嘴,小吴就走了,小江连夜跟小黑丫头说:“咱们跟那边儿胡大叔家借头驴,快!”
她出京之后自己是有车有牲口的,到了福禄县定居下来,自己再养牲口就不划算了,就把牲口和车都卖了。现在要去斜柳,步行的话小黑丫头还行,小江自忖自己非得拖后腿不可。连夜借到了驴,准备第二天上路的时候骑着走。
祝缨却是个周到的人,她给二女都准备了脚力,一看她们都准备了,就把自己准备的一头给了小黑丫头,一头给了张仵作。高闪有自己的代步。
听说她要去查看命案,县城中也有好事者想跟着去。春耕忙完了,下一轮的活计又还没铺开,正是难得的清闲时刻。斜柳又不远,于是关丞也想去、莫主簿也想陪,司法佐们也想跟着“见识见识,学些本领”。
又有张翁等人,卖橘子的事儿他们都想参与一二,既然祝缨现在被命案绊住了,他们中就有人想跟着一同去。常在祝缨身边晃晃,晃得更眼熟些,肯定就能多得一点好处。也有人想看看祝缨真本事的。小案子不算,命案破了才是本领呢!
呼啦啦,乡绅就来了八位,每位至少带一个僮仆伺候出门。
祝缨道:“都看景儿呢?没正事了吗?”
张翁笑道:“好奇,好奇而已。咱们只跟着看!本县许久没有县令亲自断命案了。”
以前的汪县令对下有一个口头禅:“我不知道,不用问我,你看着办。”等出了纰漏就是:“这事是你办的。”
张翁想看看祝缨怎么办人命官司。
祝缨就没再拒绝。
…………
去斜柳的路祝缨也知道,她去年去过斜柳,高闪依然自告奋勇在前面引路。祝缨坐在马上,心里却产生了疑惑:我上回看到了斜柳分明是很正常的一个村子!
祝缨对“正常的村子”的理解与别人不太一样,她从不粉饰太平,以为一个小山村里面的人就全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鳏寡孤独皆有所养。一个正常的村子里,必是有好人也有坏人的,也有跟邻居吵架的,也有抱怨父母偏心的。还有跟别人媳妇儿看对眼的……
有爱有恨有仇有恩,但普通人的爱恨一般都不会过于浓烈。斜柳村得有什么了不得的事,以至于尸体能够把张仵作都能吓到?
一行人不良于行的都有代步,走得也不慢,午饭前就直到了斜柳村。里正等人都了出来,祝缨问道:“案发何处?”
里正道:“那边儿,头头上的那一家。”
张翁等人还对这里指指点点,说这里景还不错,祝缨已往死者家里去了。
斜柳村全村都姓常,不过跟常寡妇家没什么关系。死的人是个二十七岁的男子,名叫常命。里正一边带路一边说:“家里还有一个老娘、一个娘子,平日里就是种田做活。他爹才死没两年,哎,到了。”
这房子一看就不是富人住的,院子里养一笼鸡,堂屋三间,厢房三间,也有厨房。房子是半新的,不是砖瓦房,而是与这里许多民居一样,下半截砌点石头,上面是木板,顶上却是个草顶。这个院子的隔壁还有三间破败的老房。
里正道:“那是他爹娘原住的,为了娶媳妇儿才盖了这新的。他爹走了以后,他老娘就住这儿了。老房子也没个人住。”他站在门口叫:“他嫂子!大人来了!”
里正也姓常,他辈高,儿子跟常命他娘一个辈份。院子里也有些女人陪着,死者常命的母亲被人扶着出来,哭得眼睛成了一道缝儿、鼻涕也不停地掉,挣扎着跪了下来,一边说:“青天!要为我儿报仇啊!我就这一个儿子啊!没指望了啊!儿啊,你死得好冤啊!”
一边往祝缨的方向爬。
祝缨一看一院子的人,道:“快把人扶起来。再有,都不要动!”
里正忙让村里人不要动,祝缨对张翁等人说:“你们也不要轻动!高闪,带路,张仵作、小江咱们进去先瞧瞧。”
高闪和张仵作的表情像是从碗里翻出一只苍蝇,祝缨道:“愣着干什么?!”
常命住正房,他娘住厢房,刚才他娘就是从厢房里出来的。
高闪低声道:“大人,留神。常命在正房东间里……”
祝缨等人跟着他进了房间,祝缨留意脚下,却发现这里地面十分的干净。普通人家的地都是泥土地。打得平整光滑的都能沾上小康人家的边儿了,能铺点地板或者青石板、地砖之类的得是财主,能铺地毯的都是豪富。
家境再差一点的,屋里的泥土地都不平常,呈现出一种凹凸不平。如果再潮湿一点,昨天吃剩的鸡骨头能被一脚踩得嵌进土里,打扫的时候得用抠的。
常家的地面是土的,略潮湿,照说应该有很多足印的。但是,东间卧房外的正房有些杂乱的、极浅的脚印之外,卧房里几乎没有什么脚印。
有一道长长的滑印,应该是常命的,又有他母亲的,还有……
祝缨没看尸体,先问:“他不是有个娘子么?人呢?”
“哎哟!”常命的母亲惊叫了一声,“人呢???”
祝缨道:“去找。”
然后自己带着张、江二人靠近了床,股难闻的味道涌入鼻腔。
这是一张木床,上面还雕着喜字,漆成红色,可以猜出来是干什么用的。光席和尸身上覆盖的一幅极薄的夹被也被染成了暗红发黑的样子——血还挺多的。高闪说没发现痕迹和证据,其实地上有点点血痕的,也不知道他怎么看的。
祝缨上前揭开夹被,一具尸体显了出来。她知道为什么卧房的凶杀现场会保存得这